但是刑事案件不一樣,除非對方自己承認有這個補貼。
而洪警官的意思就是,他們不可能去審訊被害人。
而合同上的證據很明顯對康偉倫這邊不利。
至于為什么罪名是尋釁滋事,很簡單,如果同時發生故意傷害和尋釁滋事的,一般都會定尋釁滋事。
而且,涉及到“討薪”的,定尋釁滋事的可能性更大。
周云點點頭:“洪警官,謝謝你了,至于取保候審,現在當事人家里情況確實很不好,所以洪警官你看……”
聽到這里洪警官笑了笑:“周律師,我只能說我盡力。”
有這句話就夠了,再次感謝了對方后周云走出分局,接下來就是等著會見了。
他在來分局之前就去京海市第二看守所遞交了會見申請,按照正常流程,估計明天或者后天他就能會見了。
事實證明,看守所這邊的效率還是很不錯的,當然也有可能是康偉倫的案子不是那種大案子。
時間來到了第三天下午,京海市第二看守所,康偉倫正在發呆。
這是他被羈押的第二十天了,在這里每天都是度日如年。
他現在很后悔,但他不是害怕自己坐牢,而是怕自己坐牢后沒辦法照顧家人了。
家里還有老人,還有孩子,他是真正的家庭頂梁柱。
但他當時是真的不甘心,明明說好的,干三個月就給補錢,結果呢,拼命干了三個月,對方直接不認賬了。
正想著呢,外面有管教喊道:“康偉倫,出來一下!”
聽到這聲音,康偉倫回過神來,這是喊自己?
雖然不知道有什么事,但他還是趕緊來到門口。
“走吧和我去會見室,你家里人請了律師來會見你!”
什么?康偉倫愣住了,家里請了律師?
家里怎么可能有錢請律師呢!
他進來這段時間可是和看守所的其他人了解過,這年頭的律師很貴!
不過現在也不是懷疑的時候,康偉倫就這么跟著管教一路來到了會見室。
經常坐牢的朋友都知道,看守所的律師會見室和監獄那種大廳風格自然不一樣,是獨立的一間。
像是以前,律師們一般都會帶煙,因為可以在會見室把煙給嫌疑人抽。
當然,只能在會見室抽,絕對不能帶回監室。
怎么給呢,中間是那種鐵柵欄,可以把煙遞過去。
這個時候沒有管教在場的,因為刑訴明確規定,律師會見不被監聽。
只不過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比如有的時候會告訴你會見室滿了,要不要用訊問室。
訊問室有同步的監控,那你作為律師怎么辦,今天不見了改天見?
且不說改天會不會還是滿的,就說這中間耽誤的時間怎么辦,你這相當于白跑了。
而且會見室滿不滿那不還是別人一句話嘛。
或者有的時候在隔壁“不小心”聽到……總之刑事案件的每一個環節都是很有趣的。
康偉倫坐到了一邊,然后他就看到了自己的那位律師,一個年輕人。
戴上耳麥,康偉倫便聽到了對方的聲音。
“康先生你好,我是你的辯護律師,我叫周云,接下來希望你能完全配合我的工作!”
很冷漠,但是康偉倫在聽到那個名字的時候愣住了。
周云……京海市好像就那么一個周云律師吧?
而這個時候周云已經繼續說道:“很好,看來康先生聽說過我,那現在呢我問你答,必須得老實回答。”
得到確認之后,周云隨即道:“第一個問題,你們發生沖突的時候,是誰先動的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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