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你說什么?”
方副行長這會的臉色就很茫然,主要是他一下子沒反應過來這到底是什么意思。
這種“我起訴你但關鍵證據在你手里我還能申請調查你”的情況其實很罕見的。
像是勞動糾紛,或者是行政糾紛,這里面一些比較關鍵的證據實行的都是舉證責任倒置原則。
由公司和行政機關負責舉證的,也不需要當事人自己去查。
但是,起訴銀行這種情況就很有意思了,銀行發放貸款,這是它作為銀行業金融機構的權利。
但同時,監管賬戶在這個銀行開戶,那么該銀行同時也會成為監管主體之一。
所以就會形成現在這么個局面。
最起碼方行長以前還沒見過這種情況呢。
旁邊的大堂經理放慢語速道:“就是幾年前那個紫御半山項目,不是爛尾了嘛,現在有業主起訴咱們銀行。”
“然后,現在對方委托的律師帶著調查令來調查咱們之前給這個項目發放貸款的情況。”
這下子方行長終于聽清楚了,騰的一下就站了起來:“啥玩意?拿著調查令來查的?法院瘋了吧,這都給他開?”
大堂經理不說話,這話他也沒辦法接。
方行長左右走了兩步,轉身道:“確定拿著的調查令沒問題吧?”
大堂經理終于又開口道:“我仔細看過了,沒問題,那個律師是從京海過來的,姓周,也不知道是什么來頭。”
方行長心情很不好。
有句話說的很好,冤枉你的人比你知道你有多冤枉。
同理,在這家支行干了有十年的方行長也很清楚當初的項目有什么問題。
那貸款什么的根本就不能查,只要一查保證都是問題!
前幾年房地產火爆的時候,違規的事多了。
開發商那邊必須得快速進行資金流轉,不流轉人家怎么拿新地,不拿新地相關部門怎么拿賣地收入。
不拿新地銀行怎么能做新貸款呢,所以很多時候這些東西都會被壓在水下,不經查,而且你一般人也查不到。
就像是以前有過一個爛尾樓項目,業主里面有能人,查到的情況讓他們都無語了。
預售資金當時收了有三個億,而那個項目,整個建起來只需要八千萬。
當然那是十年前的事了,不過就那樣啊的情況,該爛尾還是爛尾。
為什么,預售資金收進去還沒咋樣呢,就被用各種理由轉走,導致的結果就是,蓋三個小區都沒問題的資金,居然直接爛尾了。
房地產行業能不能賺錢,當然能了,殺頭的買賣有人干,賠本的生意沒人做。
那些年都知道的,能做房地產的老板都賺的盆滿缽溢。
結果呢,到了現在房地產公司死了一大片,但是仔細去查就能知道,房地產公司破產,那和人家老板有半毛錢關系嗎?
懂不懂什么叫有限責任啊!
現在的關鍵是,法院怎么可能給這個事開調查令呢!
方行長又轉了轉,終于開口道:“走,我們先去見見那個律師,反正這事絕對不能查!”
很快方行長帶著大堂經理出了辦公室,走到了二樓的休息區。
隔著老遠,方行長便笑道:“周律師是吧,誒呀你好你好!”
說著話便伸出了手,反正態度上是絕對沒有問題的。
周云這邊正坐在那里悠閑地喝茶呢,聞同樣站起來帶著笑容伸出了手:“您好,請問您是……”
旁邊的大堂經理適時開口道:“周律師,這位就是我們支行的方行長。”
打工人守則之一,雖然領導是副職,但你絕對不能說副的。
當然如果正職在的話那就是另一碼事了。
周云聞臉上笑容更濃了:“方行長,您好您好。”
方行長趕緊擺擺手道:“副的,副的,周律師你坐吧。”
“那個我聽吳經理說你是帶著調查令過來查之前的一個貸款情況的?”
周云點點頭,隨即將手中的材料遞了過來:“方行長您看看,查的是你們之前對于紫御半山那個項目的貸款發放情況。”
方行長拿過材料開始仔細看,一邊看一邊笑道:“哦周云律師,京海天和律師事務所的啊,這么遠跑我們林吳來做案子啊。”
周云依舊保持著那副笑容:“生活所迫,混口飯吃。”
方行長這邊繼續看,只是他有點奇怪,感覺周云這個名字好像在哪見到過,挺眼熟的。
大概把材料看了一遍,方行長這才繼續說道:“周律師,我聽說你準備起訴我們銀行?”
說這句話的時候方行長雖然在笑,但是明眼人都能看出來,這已經不高興了。
但周云依舊像是根本沒感覺一樣道:“哦對,是要起訴你們銀行,畢竟你們銀行有錢嘛。”
方行長臉上的笑容消失了,來回幾個回合下來,他感覺對面這年輕人根本不像是年輕人,反倒像是那種老油條。
不過,老油條也行,對方懂分寸,知進退。
想到這里方行長再次開口:“周律師,那我得和你說一下,雖然現在法院給你開出了調查令,但是我們現在對這個調查令有異議。”
“我們給紫御半山開發商發放貸款,那是我們銀行和這個開發商之間的事,而你們業主這邊只是第三方而已,是沒有權利調查我們貸款發放情況的。”
“所以你明白吧,按照商業銀行法的規定,我們銀行是負有金融安全義務的,現在詐騙這么多,都理解一下。”
“如果法院覺得有必要,那讓法院自己來查,我們絕對配合。”
周云聞點點頭:“哦是這樣啊方行長,那意思就是說,你們不認調查令,你們不配合調查了對吧。”
周云這總結讓方行長頓時懵逼了:“不是,周律師,我剛剛說了那么一堆,你可是專業律師,你這什么……”
這總結簡直讓人不知道怎么說。
“我們不是不認調查令,是有異議,是覺得你們是第三方……”
周云這次直接打斷了對方的解釋:“那就是不認調查令啊,我總結的沒問題。”
“你看啊方行長,我既然能開出這個調查令,就說明法院已經考慮到了我作為第三方的情況。”
“你不就是說法院的人沒你懂法嗎對吧,我這理解沒問題啊。”
方行長:“???”
這什么狗屁理解,但他現在還沒辦法反駁,因為按照對方的邏輯,他還真的是這意思。
本來對于法院的觀點不服是很正常的,最常見的情況就是上訴。
一審判決我認為你判的有問題,所以我上訴,一審法院肯定不可能說什么。
但是調查令這個東西不一樣,本來就沒有一個正兒八經的法律規定,效力上本身就有一定問題。
也因此,以前別說是銀行了,那些大的國企或者私企有的人也會較真。
所以有時候就代表著法院的臉。
現在你說有異議不認,那可不就是打法院的臉嘛。
方行長不說話了,周云開口道:“那這樣吧方行長,你看你們沒辦法查,那就在回執上給我標注一下理由,我好有個交代是吧。”
律師調查令并不是只有一張紙。
正常來說一共有四份,第一份是調查令申請書,而在這之外還要有律師事務所的介紹信。
交給法院后,法院認為可以開,就會開出兩份調查令,上面會寫明當事人,申請人,接受調查人,調查什么內容,事實和理由等等。
除此之外還會有時間以及區域的記錄,去什么地方就開什么地方,不可能讓你全國都查的,也沒那權利。
這兩份調查令其中一份歸檔,另一份由律師拿著去相關單位調查。
第四份則是律師調查令(回執),給查了什么證據,什么證據不能提供,不能提供的理由是什么,都要寫清楚,然后蓋章。
這個回執要帶回去給法院歸檔的。
法院覺得你不給提供證-->>據是不配合調查的話,下一步就會聯系該單位,如果還不配合,那就會開出“預罰款通知書”。
同樣是威懾你,你看你再不配合,我就要罰你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