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方之前就說過行政訴訟法第七十四條的規定,程序輕微違法,一般都會判決行為違法但不撤銷行政行為。
對方在這個案件里僅僅只是提出確認行政行為違法,法院肯定會支持的。
只要不撤銷,那就不存在實體上的問題。
只是這個案子情況特殊,對于對方來說,只要確認違法,那就可以拿來做后續的文章了。
雖然他拼命的想把話題引到“程序瑕疵”方面,但沒有做到。
因為“程序瑕疵”和“程序輕微違法”是兩個概念,瑕疵就是說寫錯字這種,完全不影響整個行政行為。
但是“違法”的意義就很大了。
王仲達走到旁邊開始打電話。
“喂,柴主任,一審判決出來了,我們敗訴了……”
電話那邊,柴耀陽咬著牙道:“敗訴了?怎么可能呢,不是說只是程序瑕疵嗎?”
王仲達無奈道:“法院沒有支持我們的看法,認為就是程序違法,所以整個行政行為違法,我們現在要不要上訴?”
柴耀陽感覺心里有股火,但又不知道怎么發出去,只能道:“上訴,必須上訴!”
放下手機,柴耀陽頹然地坐在椅子上,他這邊沒有任何辦法。
之前就和張法官問過了,鐵路運輸法院,人家和他們這些地方上的法院之間沒有任何的牽連。
放在以前,鐵路運輸法院那就是人家鐵路系統內部的法院,人家稱呼他們這些人都是“地方上的人”。
現在雖然改革了,但人家還是歸京海市的鐵路運輸中院管,再上就是省高院管了。
唉,這都什么破事啊。
案件上訴了,周云又回了京海,這次二審的速度很快。
又是一個明媚的上午,周云來到了鐵路運輸中院,今天是判決的日子。
伴隨著書記員全體起立的聲音,法官宣讀了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王仲達嘆了口氣,這個案子,他輸的徹徹底底。
對面這個年輕律師,對于行政相關的法律理解特別深,可以說這案子幾乎就是必贏的。
而周云這邊很快拿到了判決書,也沒給孫晨輝打電話,直接就往外走。
二審法官看的都有點懵,這人這么著急干嘛?
周云當然著急了,他訂的票是半小時后,要是去的晚了就要錯過這班車。
好在出租車師傅很給力,聽到他說要趕車,一腳油門下去,那車直接化身小超跑,二十分鐘就到了京海市高鐵站。
午飯周云就是在車上吃的,到了寧城市已經是下午了。
看看時間還能趕得上,周云隨即挎著包打車來到了寧城市中院。
沒錯,現在所有的一切都齊備了,他要準備開始做大菜……刑事案件再審!
寧城市中院立案廳,還是先排號,等了一會,周云終于來到了窗口。
“您好,是這個案子,我這邊準備申請再審。”說著話,周云將再審申請書等材料遞了進去。
里面的工作人員看了看道:“兩年前的案子?哦當時沒上訴啊。”
“對,當時認罪認罰了。”
工作人員又道:“妨害公務罪,而且還是持械,判了三年,你這邊是……”
她的話還沒說完,周云已經把上午拿到的判決書遞了進去。
“這是關于當地強拆行為的判決書,已經確認該行為違法了,既然是違法的,那就說明該行政行為不能認為是公務。”
“既然不是公務,那就不是妨害公務罪。”
工作人員接過判決書頓時懵逼了:“你這判決書……是今天的?”
“對,今天上午剛判的,還新鮮呢,您看能不能立案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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