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下午,周云來到了第四監獄,遞交了相關證件后便被帶到了會見室。
等了一會,一個看著有點瘦弱的男人走了進來。
和很多人想象中的不同,監獄的會見室現在修的已經越來越高大上了。
或者說現在應該叫會見大廳了,內部樣子就和你去政務大廳看到的差不多,登記窗口,接待大廳,侯見大廳等等應有盡有。
有的地方還有兒童的游樂區域,方便那些帶著兒童的家屬等待。
登記完了也是等著叫號,等犯人到了會見區,你會被帶過去。
會見的窗口也和影視劇中不太一樣,基本上和銀行窗口差不太多,沒有鐵柵欄,取而代之的是很厚的玻璃,內外通過電話進行溝通。
孫偉濤這會兒很懵逼,他在最開始接到有人要見他的消息時還以為是家里出什么事了。
因為一般情況下,監獄親屬會見都是每個月固定時間,像是這種臨時性的會見不太常見。
結果后面知道會見的是一個律師,這讓他更疑惑了。
不過這會兒還是忍著疑惑拿起電話:“你是我爸請的律師?”
周云同樣拿起電話道:“對孫先生,我姓周,是您這個案子再審的律師,具體情況是這樣的……”
周云將他兒子的事大概說了說,然后道:“所以您父親找了我。”
孫偉濤聽的眉頭皺起:“周律師,我這情況還能有希望?”
周云笑了笑道:“希望當然有的,如果您配合我的話還會更高,所以接下來我會問您幾個問題,希望您能好好回答。”
雖然進來兩年都已經習慣這種生活了,雖然經過減刑自己有可能很快就出去,但說實話,能無罪的話,誰愿意背著一個案底呢!
而且這兩年對他來說同樣是一個煎熬!
好端端的,結果因為那么檔子事進來了,看守所待得那段時間簡直像是在地獄一樣。
所以孫偉濤很快就道:“周律師您問吧。”
現在他只能選擇相信這位周律師。
周云隨即開口道:“第一個問題,當時這個強拆行為有沒有經過法院的裁決?”
這也是很關鍵的一個點,行政部門是無權進行強拆的!
要強拆,行政部門必須得申請人民法院來裁決,只有人民法院裁定之后,才可以強拆。
孫偉濤想了想之后道:“這個我也不太確定,最起碼我沒見到過。”
周云點點頭,其實在強拆過程中,你如果覺得不服,法院這一步就要趕緊提出異議,而且要書面形式。
每一步都要留痕,只有這樣,之后打官司才方便。
不過很多人沒有這種法律意識,或者認為這樣根本沒用,那自然而然也就失去了最后一個救濟的機會。
周云自然不會說這些,他只是開口道:“第二個問題,你說不同意征收補償款的時候,對方有沒有請第三方機構對你們的房屋價值進行過評估呢?”
“如果評估了的話,有沒有把那個補償協議進行過公示啊?”
孫偉濤眉頭皺起,仔細想了半天才道:“周律師,當時就是有些人找上門來說要拆遷,給我多少錢,我說不同意。”
“那個什么補償協議,我根本沒見過。”
周云記錄了一下,再次開口道:“那對方有沒有告訴過你,相應的征收補償款已經存到了銀行賬戶,你只要拿著補償協議就能去隨時支取呢?”
孫偉濤搖搖頭:“沒有,是我被判了之后,他們才給了這個補償款。”
強拆其實是有一套完備程序的,雙方同意那不用說,如果被拆遷那方不同意,那首先征收部門就要對房屋進行評估。
評估后會有一個價格,征收部門需要把相應的款項打進銀行專戶內。
被拆遷那方拿著征收協議就能隨時支取,這就是規定所說的“先補償,再拆遷”。
因為現實中你不可能直接把錢給對方,萬一給了之后對方又反悔,那就不行。
所以就有了這樣的規定。
不過現在周云已經發現了,這個征收部門應該是沒有打款的。
那既然沒打款,法院那邊是怎么通過申請的呢,這就很有意思了。
其實他沒必要做這么困難的案子,但重活一世,如果還是那么蠅營狗茍,那還有什么意思!
而且,案件困難度高的情況下,獎勵是會翻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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