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二王子是很有閑情逸致的。
他在安多哈爾很愉快地逗留了下來,雖然現在不用動手殺他,但是我還是會悄悄地跟著他。
我發現他忽然變成了一個調皮的孩子,他跟他的小情人歡快地流連于鬧市之間,在這個遠離家鄉的地方,他們可以化身平民盡情的享受這世界上一切的美好。不光因為年輕,而且因為他兜里花不完的錢。
在跟著他的頭三天我也的的確確的感受到了在奧特蘭克絕對見不到的活力與繁華。今天王子殿下跟他的小可愛一起出城去了。原本以為他們今天上路,最后發現他們只是去了野外的某個莊園。莊園并不大,而他這幾十個護衛就已經將莊園塞滿。
我也不去準備去湊熱鬧了,依然出來了那就在外面轉轉。沿著路往北一直走,我發現這片林子是真的不錯,不光有兔子,還經常看到松鼠從樹下跑過。當然我是不會打松鼠的,據說松鼠魚好吃可我也一直沒吃過。不過就算打到了,我也做不了。就在我胡思亂想的時候,忽然發現了前面路上竟然站著一頭鹿。
松鼠可以不要,這個玩意可是能換不少錢!
輕輕地勒住了馬,從馬鞍橋后將弓摘了下來,箭袋中摸出一支箭搭在了弦上。放慢呼吸,心平氣和。法拉德說在動物被ansha或者伏擊偷襲之前,他們的感覺會異常的靈敏,而對人而也是如此。所以好的獵手不光要有耐心,更重要的是把自己跟周圍的環境化為一體。
一句話概括,隱藏掉殺氣。其實這玩意說來挺怪。
此刻我看的清鹿的鼻子在抽動,耳朵在轉動,眼睛也在一眨一眨。我確定它已經看見了我,但是它似乎沒有感覺到我的殺氣,即使此刻我的弓箭已經拉滿。
“嗖!”我的箭朝著鹿的脖子飛了過去。就在這一剎那,我又從箭袋抽出一支箭搭在了弦上。當第一只箭沒入鹿的脖子的時候,我的第二只箭也已經準備好了。鹿中箭之后并未立即倒地,它驚慌想要地躥入林中。
就在此時我往左一拉肩膀,箭射了出去。
鹿倒在了路邊。第二只箭差點脫靶,但還是插入了鹿的左后腿。
翻身下馬,看到鹿倒在路邊抽搐著。心想著這簡直太殘忍了,然后順手就利索地抽出的匕首捅入鹿的前胸。鹿身上的傷口不算大,這張皮子能多賣點錢。
想到這我突然又想起了肖恩和他的兒子。我嘆了口氣,希望他沒事了吧……
就在我用膝蓋跪在鹿身上給鹿放血的時候,路上傳來了馬蹄聲。我抬頭一看,一個頭戴騎兵盔,一身皮甲,帶著武器的家伙打馬停在了我身旁。
我斜著眼看著他。
“你是誰?”他問。
“怎么了?先生?”我還特意加了個敬語。
“你是誰?”他用皮鞭指著我。
“有什么事么?”我加敬語并不是叫他覺得我好惹。
“誰叫你在這捕獵的?”
“沒人。”
“這里不準捕獵。”
“那好吧,我收拾完這就走。”我從鹿身上站起身來。血就先不放了,先走為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