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四章突發疾病?
他一再表示,溫阮就是他的親生女兒,說問自己的女兒女婿要錢,不犯法,雖說是用了點手段,但那也是家務事,不觸犯法律。
還是最后警方拿出了兩人的親子鑒定結果,他才不得不認下,嘴卻依舊很硬。
“就算我不是她的親生父親,也好歹算是她的養父吧,法律可沒規定,養父不能問養女要錢的。”
兩個負責審訊的警員面面相覷,見過不要臉的,卻沒見過這么理直氣壯不要臉的。
“現在已經不是要不要錢的問題了,我們現在懷疑你當年的收養手續不合法。”
這也是溫阮之前舉報的內容之一。
要想通過法律制裁溫海山,就必須要跟他脫離親屬關系,僅靠一份親子鑒定結果是不夠。
畢竟就算沒有血緣關系,也還是有養育關系。
養父母和養子女之間的親屬關系在法律上也是受保護的。
換句話說,就算是有那份親子鑒定,她跟溫海山在法律上也依舊是親屬關系。
法律上對于這類事件的認定,多半會被歸類于民事訴訟,就算是上了法庭,也多半會被當做家庭矛盾來調解,最后多半的結果是和稀泥,不了了之。
所以,她必須要推翻跟溫海山之間的親屬關系。
那么收養手續是否合法合規就成了重中之重,如果能夠證明當初的收養手續不合法,收養關系就自然不能夠成立。
溫阮記得很清楚,當初溫海山綁架她的時候,曾跟她說起過,周麗蓉當初為了帶走她,還傷害了她的親生母親。
雖然,他之后又矢口否認了,但溫阮相信,這絕不會是空穴來風,畢竟連他曾說起過的,周麗蓉不是她親生母親的話都被證實了。
溫阮相信這里面一定有問題。
本著民報必究的原則,警察這邊自然是要對溫海山進行問話的。
溫海山一聽有些發慌了,心想著,怎么又扯到這件事上了,那是不是就意味著他們當年做得那件事要暴露?
但轉而一想,這都過去十幾年了,而且當事人都已經被燒死了,就算是他們要查也查不到了。
而且當年的戶籍制度還沒有那樣嚴格,他也是通過合法的手段上的戶口,想必也查不出來。
這樣想著,溫海山嘴巴又硬了。
“她就是我們夫妻從路邊撿到的棄嬰,要是當年我們不把她抱回家,她早就在路邊凍死餓死了,至于你說的合不合法的問題,我不懂,我們夫妻倆都沒什么文化,就知道人命關天,救人一命勝造七級浮屠。”
所以,他的意思是他還做了一件大好事?
兩名警員見他不見棺材不掉淚,索性拿出了證據。
“這是你當年上戶口時的資料,上面并沒有你剛剛所說的有關于孩子是路邊撿來的事實記錄,反而是有份醫院的出生證明,上面有你們夫妻倆的名字,是孩子的親生父母,這又是怎么回事。”
接到溫阮的舉報后,他們就調出了溫海山當年戶籍登記時的具體資料,發現并沒有溫海山的收養記錄,反而是有張醫院提供的出生證明。
既然都不是親生的,那這醫院的證明又是哪里來的。
溫海山一時間被問的有些回答不上來,當年溫阮的戶口是他們拿錢托人給辦的,人家承諾只要給錢就包辦一切,什么事都不用他們管。
他哪里知道那張出生證是怎么回事。
“過去太久了,我想不起來了。”
他只能裝糊涂裝傻。
審訊室是個嚴肅的地方,可容不得他裝傻充愣,否則人人都跟他一樣,這案子還怎么辦。
“想不起來沒關系,有了這份親子鑒定,也能證明你這張出生證是假的,這屬于偽造證件欺騙公安機關,你不坦白,無非是多一條偽造證件罪,到時候一樣可以判刑。”
一聽說要判刑,溫海山慌了。
“可別呀,這都是我那個老婆的主意,是她非要花錢找人做的,跟我沒有關系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