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款清晰,權責分明,但核心內容卻荒誕得讓他以為自己還沒醒透!
契約明,此番“婚事”僅為權宜之計,對外做做樣子,應對某些“不便明的麻煩”。
雙方僅為合作名義上的夫妻,不干涉彼此私事,尤其是王明遠若是另有其他心上人,林家絕不干涉。
待麻煩解決后,王明遠可隨時提出“和離”,林家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攔,會奉上一筆豐厚的“補償金”。
并且林家還會提供其在朝中的部分人脈資源,以及遍布天下的商隊也可為其助力。
這契約,幾乎每一條都在最大限度保障他王明遠的利益和自由,而對林家,尤其是對這位林小姐,除了一個虛無的“名義”,幾乎看不到任何實質性的好處!
這完全不符合常理!
哪有人費盡心機綁個新郎回來,就為了簽這么一份對自己并無絲毫好處的契約?
王明遠腦子里一片混亂,一個極其荒謬的念頭不受控制地冒了出來:難道……這位林小姐看過《贅婿》,也是……
他猛地抬頭,目光灼灼地盯住林木蘭,幾乎是脫口而出,聲音都帶著一絲不易察覺的顫抖:
“奇變偶不變?”
林木蘭:“……?”
她漂亮的杏眼里閃過一絲明顯的錯愕,隨即微微蹙起秀眉,帶著幾分探究和……憐憫?
看向王明遠,遲疑道:“王公子……你可是頭還疼得厲害?是否需要喚郎中再來看看?”
語氣里的關切不似作偽,但那眼神分明是在懷疑他被打壞了腦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