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從來不和他們爭辯,誰敢笑話我,我就揍誰。
我的拳頭硬,長的大,同齡人中沒有能打得過我的。
那個年代,小孩子打架家長都不放在心上,都認為不過是小孩子的玩鬧。
但時間長了,我得罪的人越來越多,終于有一次,班上一個和我關系最差的同學找了村子里三個混子,將我堵在胡同里,拿刀讓我跪下來給他們磕頭認錯。
那年我十一歲。
那一戰絕對是我人生中打的最痛快的一戰。
一打四,兩個小混混骨折,一個腦震蕩,當大人們找到我的時候我正對著那個同學的腦瓜子猛踹,踹的七竅流血,從那以后,我陳歌一戰成名,十里八村沒人不知道我。
但那件事兒之后,我媽領著我挨家挨戶的道歉賠禮,最后還花了不少錢。
從那天開始我知道,打壞了人是需要賠錢的。
很快,我十二歲了,到了上中學的年紀。
媽為了讓我收收性子,帶著我去城里的學校上學,但那時候,我根本就沒心思學習。
老師知道我之前的事兒,總是對我冷嘲熱諷,甚至聯合班上的同學孤立我。
但當時的我根本就不在意這件事兒,我認為讀書寫字沒卵用,還不如跟個大哥混一片天。
在這種思想下,我認識了第一個“大哥”,他叫杜天,在當地也算是小有名氣,手下幾十個小弟,前呼后擁,好不威風,別看我當時才十多歲,確是他小弟里最能打的一個。
他還學電影里讓我當什么紅花雙棍,我也不懂什么那是什么意思,反正聽著很牛逼。
那時候我整天逃課,打架斗毆,和這幫混子稱兄道弟,現在想想,當時真他媽傻逼。
反正書是一點都沒讀,初中畢業以后,我媽又花了三千塊錢讓我上了當地最差的一所高中,沒辦法,重點高中也不要我啊!_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