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鑾殿內,蟠龍金柱盤繞生輝,九階玉陛泛著冷光。
御座上的鎏金螭首在晨光中森然張目,丹墀下的青銅仙鶴吐著裊裊青煙。
李世民話音剛落,大理寺卿孫伏伽走了出來。
“陛下,”他伏地稽首,袍袖垂于殿磚,“東宮左右監門衛擅調禁兵,劫掠坊民牲畜,按《貞觀律?職制》:‘矯發兵符者斬,劫掠民財者徒三千里’。今其罪兼二者,從重當誅!其余從者,雖曰奉令,然《衛禁律》明載:‘見非不舉,與同罪’。此輩目無君父,以脅從為辭,實縱東宮亂法。”
孫伏伽身為大理寺卿,掌管全國刑獄,維護法律的尊嚴是他的職責所在。
皇帝問這件事當如何處置,別人都可以裝聾作啞,他不行,這就是他的工作范圍,別人不說話是不在其位,他不說話那就叫尸位素餐了。
孫伏伽此一出,殿中霎時寂靜。
十余名東宮屬官與禁衛軍的性命,就這樣被他輕飄飄地推到了鍘刀之下。
十幾條人命,在這朝堂之上或許算不得什么。
可這一刀斬下去,哪里是在砍那些犯事的屬官?分明是在砍東宮的根基!
太子已經親自檢舉,未曾包庇。這般姿態,朝野上下都看在眼里。
按常理,懲戒幾個為首的以儆效尤也就罷了,何至于要將所有人都往死路上逼?
是,按《貞觀律》來說,孫伏伽的處置挑不出錯處。
可這朝堂之上,豈能只論律法?
一刀斬殺十余名東宮近侍,這是要把太子的臉面往哪里擱?將儲君的威嚴置于何地?
孫伏伽話音未落,殿中驟然炸響一聲厲喝:“伏伽欲陷儲君耶?”
但見大司空長孫無忌大步跨出朝班,紫袍玉帶簌簌作響。
他劍眉倒豎,一雙虎目死死盯住孫伏伽,額角青筋隱約可見。
盧武見狀,如見救星般連滾帶爬撲上前去,死死抱住長孫無忌的錦靴,涕泗橫流地哀嚎:“司空救我!司空救我啊!”
長孫無忌心中暗惱,猛地抬腿一甩,將盧武踹出丈余:“放肆!”
長孫無忌哪有心思救他?只不過他不能看著東宮受損,才硬著頭皮出來擋橫的。
“陛下明鑒。”長孫無忌整了整袍袖,朝御座深深一揖,“東宮屬官犯法,自當嚴懲。然儲君乃國本,若因此事損及東宮威儀實有不妥。”
他略作停頓,眼角余光掃過跪伏在地的左右監門衛。
“他二人并未調動大量禁軍,僅僅帶著十幾個不當值的侍衛出宮而已。不若將他二人杖二十,余等皆赦之。如此既彰國法,又全儲君體面。”
李承乾聞,身形微微一滯,緩緩側首望向長孫無忌。
這位當朝司空話里話外的意思再明白不過,無非是要借他這個太子的顏面,為那些犯事屬官討個從輕發落。
可偏偏太子本人就站在殿中,自始至終卻未發一。
他既沒有為那些追隨多年的屬官求情,也不曾對孫伏伽的嚴懲之議提出異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