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三天的工夫,李泰已經把這樁案子捋清楚了,一開始就是有宮人悄悄的偷盜,后來被長孫順德發現了,按律這些宮人都是死罪。
他們就用大量的財物來賄賂長孫順德,長孫順德接受了他們的賄賂,也就上了他們的賊船。
非法收入這回事,有了第一次,就很難有最后一次,有的時候也不是自己愿意收,是沒法拒絕也不能拒絕,就像雪球滾動起來容易,想要停下來卻難。
李泰都有點替長孫順德可惜,怎么就這么想不開?這事不在于你拿了多少,再拿你還能拿多少?
這事就是罪名挺大,其實危害性很小的案件,李泰想起來直嘆氣,真的有點怒其不爭的意思。
這一天清晨起來,李泰和李治一起來到大興殿,李世民坐在偏殿靜靜的看書,他們倆走過去見了一禮。
“李淳風也回來了,明天叫上李靖,咱們去驪宮小住幾天。”李世民這幾天惦記著要試試那個黑火藥的威力,惦記得都睡不好覺。
李泰看他這么平靜,感覺有點不對勁,長孫順德的事他難道是想不提不問裝作不知道嗎?莫非說他是真的不知道?
李泰隨意的應付了一句“好啊”又弱弱的問了句:“阿爺,我昨天晚上交給你的奏章,你看過了嗎?”
“忘了。”李世民當時正在批奏章,李泰跟他說話,他就含糊的應了一聲,批完手頭上的奏章,就忘了李泰特意放到他手邊的那個奏章了。
李世民抬頭看著他,說道:“我還沒看,到底是什么事,你直接說就完了。”
“前幾天后宮不是丟了東西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