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中有一個老熟人,老鄭。
還有一個須發皆白的老頭,老頭雖然有些老,走路也顫顫巍巍的,然而眼睛精光四射,一看就是心中有成算的那種。
還有一個漢子,身形高大,面容憨厚,手上布滿了老繭,一看就是干莊稼活的農家子。
然而漢子面上的神色不好看,充滿了哀愁。
老鄭進來,連忙行禮,“見過張大人,見過小林大人。”
老鄭指了指老頭,指了指那個漢子,“這位是我族叔,這個是我族內的兄弟鄭樹遠。鄭樹遠是我族叔的幼子。今天來,是我族叔要把樹遠老弟分家分出去,給他分兩畝地。還有,樹遠老弟名下有一院宅子,要過到族叔名下。”
老張說道,“讓小林給你們辦。”
老鄭,“是。”
老鄭給老頭使了使眼色,老頭拿出一張地契,拿出一張房契,放在了林凡的案桌上。
林凡拿起來看了看,地契倒是沒有什么問題,就是十二畝上等水田。
是要從這十二畝水田中,分出兩畝水田給那個鄭樹遠。
就需要重新立兩個地契了。
房契就有些讓人意味深長了。
房契上沒有署名,只有一個小小的手印,手印很小,應該是嬰兒時期按下的手印。
房契上的宅子是縣城南面一個一進的院落。
林凡自然是知道的,這樣的一個宅子,大約價值七八十兩銀子。
一畝上好的水田,七兩銀子,兩畝就是十四兩銀子,看起來還不錯,然而和宅子的價值比起來就差遠了。
林凡沒有管,畢竟,這個是別人的家事,輪不到他置喙。
林凡拿起來地契,就分別寫了地契,一張地契,十畝上等水田,在老頭鄭豐名下。
一張地契兩畝上等水田,在壯漢鄭樹遠名下。
都是一式兩份,一份給地主,一份存檔。
首先寫好了老頭鄭豐名下的十畝上等水田,蓋上印章,再讓鄭豐按手印。
鄭豐按下手印的瞬間,鄭豐的一生在林凡的腦海里如同走馬燈一樣顯現出來。
鄭豐是地地道道的農民,幼年家貧,吃不飽,穿不暖,一大家子才有三畝地,還是旱田,還是下等旱田。
后來,鄭豐的老爹死了,鄭豐兄弟三人就分家了,一家分了一畝下等旱田。
鄭豐倒是勤勉,精心打理一畝旱田,農閑的季節就來縣城打工,攢了五兩銀子,娶了媳婦。
媳婦李桂華生下了三個兒子,一個女兒以后,就沒有再生了。
然而,一大家子靠著一畝下等旱田,日子也不好過。
在鄭豐的大兒子十六歲的時候,鄭豐在從縣城做短工回去三合村的時候,在路邊撿到了一個嬰兒。
這個嬰兒就是鄭樹遠。
當時,鄭樹遠身上的襁褓里有一百兩銀子,還有一份房契,還有鄭樹遠的生辰八字。
房契注明了,鄭樹遠十八歲的時候才能生效,才能拿回這院宅子。
鄭豐昧下了一百兩銀子,蓋了房子,置辦了十二畝上等水田,還給大兒子娶親了。
若不是那房契,需要鄭樹遠十八歲的時候才能生效,那宅子也早就被鄭豐給昧下了。
鄭豐養起來了鄭樹遠。
不過就是給些剩菜剩飯。
鄭樹遠四五歲就開始做家務,喂豬,喂雞,割草,撿拾柴禾,下地干農活。
等鄭樹遠到了十二三歲的時候,鄭家的活計,七八成都是鄭樹遠在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