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之前晚報文章,很多人都關注到了沈薇與沈富貴的這場官司,除了京城電視臺外,各路報紙、雜志的人也都紛紛到場。
沈薇這邊剛下車,就有十幾個記者圍過來開始各種發問。
“對不起,我現在沒什么好說的。”沈薇道,“我相信法院會給我們一個公平公正的結果。”
甩開記者后,沈薇去法院里辦理了手續,然后就靜等開庭。
作為被告方,沈薇也沒有請律師,而是要求自辯,這種情況也非常少見。
而沈富貴那一方,自然是由米律師親自上陣。
當然了,比起他平時接的那些經濟官司,這種官司的收益實在不值一提。但他之所以會這么傷心,并不是為了掙那幾個微不足道的律師費,而是想在贏了之后,讓沈倩履行承諾,去他家里給他“做飯”。
用他自己的話說,人嘛,總歸得有點愛好。
而他最大的愛好除了錢之外,就是像沈倩這種姿色不錯,身材稍微豐腴,還已經為人妻的小少婦。
“米律師,”開庭之前,沈倩指了指旁聽席小聲問道,“沈薇那邊來了不少人,那些穿軍裝的老頭兒都是。”
“放心,包在我身上了。”米律師笑了笑,渾然沒有在意賀老爺子他們這些人。
這里是法院,是講法律的地方,不是軍隊,更不是街頭巷尾,這些人就算再有威望又能怎樣?
他反而沒想到的是,今天竟然來了這么多記者,可以說整個京城所有新聞單位都派人來了,只是攝像機都架了三臺。
不過這對他并沒有什么影響,反而更加有利,他只需要按照原定計劃,把這場官司打成持久戰,這些新聞媒體自然就會給沈薇無窮無盡的壓力,逼迫她盡快妥協。
時間來到九點整,法院的工作人員,以及原告沈富貴、被告沈薇先后入座,法官宣布正式開庭,米律師代表原告方闡述觀點,并提出訴求。
不愧是已經成名的大律師,闡述的重點始終緊扣沈薇是沈富貴的親女兒,而沈富貴現在喪失了勞動能力,生活不能自理,沈薇有義務承擔贍養責任,卻完全不談沈薇跟家里斷絕關系的事。
米律師最后總結道:“綜上所述,我方認為,在被告有強大經濟能力的情況下,理應盡贍養義務,承擔原告方的生活費和治療費用。我的話說完了。”
法官看向沈薇,問道:“被告方,你有什么要辯解的?”
“有。”沈薇道,“不過我不是法律專業,對贍養這個概念不是特別清楚。所以我想再請教一下對方律師,你剛才所謂的,子女有贍養父母的義務,具體的法律解釋是什么?”
米律師都快被逗笑了。
他得知沈薇會自己辯護,還以為她有多厲害,可沒想連最基本的法律名詞都不懂。
“剛才我說得很清楚了,”米律師道,“作為子女,在父母年老,又或者喪失勞動能力、生活自理能力的前提下,需要為父母提供最基本的生活保障,如果父母生病等,也有義務承擔其治療費用。現在你明白了嗎?”
“還不是很明白,”沈薇道,“你所說的子女到底是什么意思?如果不是親生子女,又需不需要盡贍養義務?”
米律師暗暗發笑,他知道沈薇馬上就要拿斷親說事,便決定先堵住她的后路,于是道:“即便是養子、養女,也必須盡贍養的義務。至于那些宣稱與父母斷絕關系的,并不符合法律規定,一樣需要盡贍養義務。”
可沒想沈薇卻道:“那與家里斷絕關系的養子或者養女呢?”
即便是大律師,面對這個問題也有點搞不清楚了,因為現在的法律并沒有相關規定。
在遇到這種情況的時候,就只能由法官根據實際情況來判定,或者提交上級法院、直至最高檢商議后判斷。
沈薇突然提出這樣的問題,讓米律師的心里突然感到有點不安,于是道:“法官,我并不認為被告這個問題與本案有關。”
“法官,”沈薇道,“我覺得很有必要弄清這一點,因為我不是沈富貴的親生女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