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飯后,李臨風召喚蘭依茉到書房。
蘭依茉雙手并在腹前局促地捏著衣角,一副羞答答的樣子。這是第一次晚上被李臨風召見,她不知道會發生什么。
李臨風笑道:“又不是第一次見我,這么緊張干什么?”
蘭依茉低頭不語。
李臨風道:“明天我要去嶺南郡辦案。先前聽你說過,你父親是被嶺南郡守栽贓陷害,所以想找你了解一下詳情。”
蘭依茉抬起頭,感激地看著他。只一瞬之后,又害怕地說道:“公子,我不想你因為蘭家的事,去冒什么風險。郡守位高權重,背后還有靠山,公子動不了他的。”
李臨風道:“動不動得了是我的事,該怎么做我自有分寸。”
蘭依茉猶豫了一陣,方才娓娓道來。
嶺南郡守熊繼業一家在嶺南郡作威作福多年,魚肉百姓大肆搜刮民脂民膏。蘭依茉之父蘭華榮調任嶺南郡丞后,對其做法大為不忿,暗中搜集了證據準備揭發。
不料熊繼業早有察覺,于是對蘭華榮動了殺心。去年嶺南郡送往州府的稅銀,還沒有出嶺南地界就無端少了三千七百兩。此事正是郡丞蘭華榮在督辦,責無旁貸。
熊繼業下令嚴查,對押運人員及蘭家所有人員進行審問。最后押運人員有人招供,稱是蘭華榮提前準備了虛假賬冊,讓其中途中更換,并抽走銀兩。又在蘭家搜出“贓銀”,數量更好對得上。
熊繼業當即扣押了蘭家上下,沒收了家產,并上報州府。
凌州是凌王封地。凌王府除了不節制兵馬,對州內其他諸事有獨斷大權。熊繼業敢在地方如此無法無天,必然在王府有靠山。案子很快就定了性,而且還有幾樁熊繼業以前做過的臟事也安插到了蘭華榮身上。
蘭華榮有口難辯,知道熊繼業是與上面勾結要置他于死地,遂與熊繼業達成條件。他答應全盤招認,只求放家小一條生路……
說到這里,蘭依茉已經是泣不成聲。
李臨風氣憤地說道:“堂堂郡丞,怎么可能用這種拙劣的手段貪錢?傻子都看得出來這是栽贓陷害!”
“我父親為官清廉,處處為百姓著想。到最后卻落得如此慘淡下場。而熊繼業這種魚肉百姓欺上瞞下的惡人,卻逍遙法外盡享富貴,天理何在?”
李臨風安慰道:“正義可能會遲到,但絕對不會缺席。不是不報,時候未到。我向你保證,一定會將熊繼業繩之以法,還蘭家一個公道。”
蘭依茉擦掉眼淚,搖頭道:“公子,雖然我也想報仇,但是熊家關系很硬,很難動搖的。我只想公子平平安安,不要去冒險。”
李臨風懇切道:“事在人為,只有去做,才有可能成。你放心吧,我不是魯莽之人,也不喜歡做冒險的事。如果沒有把握,我不會輕舉妄動的。”
次日到了鎮邪司,手下集合完畢。李臨風去申請了辟邪劍和照妖鏡,正準備出發。唐亦恒突然到來,把李臨風叫到值房有事交代。
“誰讓你自作主張去嶺南的?”唐亦恒有些氣惱。
李臨風道:“我暫時接管了一組,既然有未結的案子,就是我的份內之事啊!”
唐亦恒道:“嶺南的形勢比較復雜,你去不太合適。那樁案子,我改派其他組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