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河分頭召開全市教育、醫療專項治理會議,主題就一個:禁止亂收費,胡搞錢。
其它區縣也開展自查,否則,拿領導開刀。
通時,楚河收到的舉報材料也越來越多。
這時,一個震驚全國的反面教材出現。
兩位房郎籍上訪者,在京城最大的廣場自焚,均受重傷。
這次李興勇和方媛都慌了,常委會上立即決定由黃河副市長為組長,紀委書記吳有功為副組長;政法委書記徐晟、組織部長安娜、宣傳部長萬立強及各副市長為組員,重點整治安全、環保、消防、衛生、城管等系統亂象。
安全系統兩個問題很嚴重。
一是高舉處罰的利劍逼著企業意思意思。如果不意思意思就沒意思,接下來就有意思了。肯定天天檢查企業,發現問題,停工停產,接受詢問,下達處罰,折騰的企業死去活來,還得表示表示,才能重新開業。
二是過度安全無限放大危險系數,逼著企業讓無謂整改,并與第三方蠅營狗茍,從中牟利。
監管如果變成扼殺企業的黑手,那就十分可怕。
這樣的營商環境讓企業心寒,這類的事情,在那個年代,各地方很普遍,只是欺上不瞞下而已。
上層的決策是好的,出發點也是好的。
只是,每一個決策,卻成為基層管理者斂財的由頭,這種‘安全’實則害大于利。
當安全管理的利劍高懸,逼著企業讓很細致的安全流程,就一定更安全嗎?
調查組核實,兩位上訪者,均是房郎市興隆開關廠原職工,因事故被開除公職,并判刑。
房郎市興隆開關廠是一家國企。
事故起因很簡單,企業鍍鋅主水管漏水,原本是一根焊條兩分鐘的維修活。
而其操作規程規定,先要讓安全評估,施工方案,資料審批,一級動火,二級高危,設備部檢點,消防部檢查消防器材配備,第一二三責任人簽字,焊工資質備案,焊機焊線合格證檢驗報告,應急預案,安全交底與培訓,維修部門領導簽字,安全部門負責人簽字,最后由副總簽字。
如果順利,兩天后才能干。
結果,肯定是不順利。
有人提出異議,這還是有限空間作業,需要監護人證書,通風,氧含量檢測,必須上會討論。
水一在流著。
漏洞也在擴大。
一直拖了七天。
小病拖成大病。
等流程審批下來,發現地基泡壞,水暖管道井內部分坍塌。
大家緊急維修時,一輛貨車從該路面上方正常行駛,突然塌陷,造成地下管道井中作業人員三人當場死亡,兩人重傷。
原本沒有什么大安全隱患,就硬生生拖成較大安全事故。
追查一圈,都說沒有責任,都是按章辦事,拿出一堆簽字的紙質材料,并一致認為,責任全在汽車司機。
安全局經查看,流程很規范。
不過,安全局認為其流程中沒有按應急處置方案,設立應急救援小組,沒有讓應急演練,另外,未在施工現場讓警示牌,未設置禁止通行的阻攔裝置。
總之,造成較大安全事故的原因,是該單位管理不善,給予興隆開關廠一百五十萬罰款,并追究維修部門負責人、安全員刑事責任,最后判斷兩年有期徒刑,緩期兩年。
汽車司機沒有起到觀察義務,負次要責任,保險公司給予相應賠償。
失業,并有犯罪前科的兩位責任人,不斷去常山市和京城上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