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作為交換條件,學生不得拒絕入學,并且要在結業后聽從朝廷安排,施行為期三年的義務勞動。”
“這份契書是所有學生報考時便簽下生效的,倘若違約或者未能按時入學,便按照每年三百兩黃金的數額償還違約金。”
李夢紓也聽得一怔,她當初報考的很匆忙,但也大致掃了眼招生公告,并不記得有這茬。
不過看到云苓若有若無的暗示眼神,她心下一動,裝作知情的模樣點了點頭。
這份契約文書是的確存在的,張貼招生考試的公告時,上面便有提到這一點,所有學生免除束的情況下,未來要做三年的義務包身工,只是沒有所謂的前十名限定違約金。
違約金是云苓這兩天新打的補丁,前十名學子基本都是太子黨的學生,串供起來很方便。
至于其他人若問起也不怕,便說是對方沒看清就好了,反正告示的最后一條明晃晃地寫了:最終解釋權歸清懿書院所有。
李右相聽完后徹底傻了。
一千兩黃金!?
那可是一千兩黃金啊,不是一千兩白銀!
太子妃以為人人都是金王爺金富貴,隨手就能掏出一座金礦來嗎?
作者君:先發兩章,三更會晚一點!_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