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于兆龍如何所說,毆打都是事實。
就算李東不承認,也改變不了這個事實。
所以,只要于兆龍稍稍添油加醋就可以了。
至于會不會冤枉李東?
李東自己都承認了,還有什么可冤枉的?
不管因為什么理由對犯罪嫌疑人進行毆打,這些都是不被允許的。
還有,李東身上這股頂撞領導,不服從命令的歪風邪氣,也絕對不能慣著。
像李東這樣的刺頭,也不能繼續留在天洲警隊。
這點,從那些跟李東接觸的警員就能看出一二。
只是短短兩天的接觸,就能讓這些警員如此抗命,真要是讓李東繼續步步高升,那是要出問題的!
就在紀委人員準備記錄的時候,于兆龍突然站了起來,“寧組長,對不起,這件事說起來也怪我。”
“當時我被李東關押了一天一夜,情緒上有些失控,所以就沒注意辭。”
“不光沒有配合李警官的問話,而且還出挑釁來著。”
“當時我拿李警官的妻子和女兒當做挑釁,目的是想讓李警官盡快放人。”
“可我沒想到,弄巧成拙,反而讓李警官以為我在威脅他。”
“其實我真不是威脅,我是華西集團的高管,也是守法的老百姓,怎么可能做出威脅警察這種事?”
“這是犯法的,我心里有數!”
“再說了,警方找我過來配合案件的調查,也是我們每一個公民應盡的義務。”
“只要我沒做過的事,難不成誰還能往我的頭上扣帽子不成?”
“現在想想,當時確實是我糊涂了。”
“不應該有抵觸情緒,也不應該挑釁警方,我應該配合李警官的問話,爭取澄清自己的嫌疑,而不是把事態鬧大。”
“回到公司之后,我們老板許華熙女士,也對我進行了深刻的批評教育。”_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