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租還是肖大川帶著李夏德去收,這兩年李夏德在村里的私塾也學了不少東西,在盤賬上面也是頗有心得。
春娘則是帶著小芳他們去看房子。
看了一天的房子好不容易有看上的幾戶,春娘她們私下比較了下,最終決定以一百三十兩購功喬家人小貴屋所,合面六間,旁有耳房二間,屋宇甚隘,但是略加修治,后期種花樹數株,掩映窗外,其屋與正宅相連,住起來也是極為舒坦的。
唯一讓幾人覺得遺憾的就是沒有水井,用水不方便。
還是店宅務的人說,后期可以花15兩銀子打一口井,他可以幫忙搭橋牽線。
春娘她們聽了倒是不說話了,15兩銀子打一口井著實有些貴了,現在暫時也沒人住,不如后面再說吧。
這店宅務還是林舅舅推薦的。
這靠譜的住房說找,首推房地產管理機構-店宅務。這是由官府設置的管理機構,負責公有房屋出租和修繕。店宅務的規模相當大,據統評,光阜城店宅務的租金收人就有貫,遠遠超過當年阜府的商稅額。出租前,親事官會將空置的房屋貼紙質的招租廣告之這樣,租客一看就知道哪些屋子是可以租的了,挑選起來非常方便。
租屋時,有一個不可缺少的角色就是中介,稱為“莊宅行人”。莊宅行人要驗證房產所有權和租賃的合法性,給出參考價,還需要參與租約的簽訂。雖然成交后需要給莊宅行人一部分傭金,但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違法出租,也是花錢買省心了。
春娘她們之前找的伢人到底不是官家的,要是有糾紛,頭疼的就是春娘她們了。
買房也是一樣的道理,而且還要更麻煩些。買房都是先立契,再輸錢最后印契。“立契”就是簽合同,“輸錢”就是繳契稅,“印契”就是請有關部門在合同上蓋章。
不過這些事都有店宅務的人操心,春娘她們倒是省事了不少。
事實上,在買賣雙方簽合同之前還有一道手續,叫作“遍問親鄰”。賣方在賣房之前,必須得到家人和族人的首肯,不僅要得到家人和族人的首肯,還要得到鄰居的首肯。
挨個簽字,倘若其中一個拒簽,這房就別打算賣了。當然,拒簽也得說出理由。
過了“遍問親鄰”這一關,買賣雙方就可以簽合同了。“定帖”可以只買一份,“正契”則至少要買四份,一份買方持有,一份賣方持有,一份交縣衙審批,一份留商稅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