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慎嘶吼著,怒吼著,完全失去了理智。
背叛來的太突然,他有些接受不了。
(很多人可能無法理解主角的心情,作者年近四十,經歷過一次背叛。
那種失落,傷心,憤怒,不亞于失戀。
損失那點錢財都不算什么,那種滋味很難受。
所以給各位年輕的書友一個忠告,再好的關系,做事也要留三分心眼。
說話更要留三分。)
王洪福已經被李慎的話嚇傻了,封建社會連坐是很正常的事情。
更何況王洪福是大掌柜,出了這么大的事情,他也難辭其咎。
一個失察之責就足以定罪了。
在大唐,李慎作為最頂尖的貴族,尊嚴永遠不容他人侵犯。
處死幾個下人,只要跟官府報備一下就可以,根本就不需要負什么法律責任。
從某種意義上來講,奴仆和食邑都屬于貴族的私有財產,只要你不是大面積的濫殺無辜。
死幾個下人,官府和朝廷是不會追究的。
王洪福深知這一點,而且這樣的事情他見多了,聽說的更多。
別說是貴族,就是那些大商人家里也是如此,雇傭的奴仆死了,給幾個錢,去官府報備一下就可以。
也不會特別的追究,除非你故意虐殺,死的人多了,才會追查。
“王爺饒命,王爺饒命,小人真的不知情啊。
看在小人為王府兢兢業業的份上,饒了小人吧。”
王洪福不住的磕頭,不住的求饒。
而李慎確實不為所動,他現在已經完全喪失了理智,滿腦子都是憤怒。
他不在乎錢,百萬貫算什么,沒了可以再賺,他容忍不了王洪福的背叛。
他認為這么大的事情王洪福怎么可能不知道?
王文成可是王洪福推舉的,又是他堂弟。
“你不知情?去年元正,王文成給你富商送去那些禮物難道你都忘記了?_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