語氣帶著譏諷,光是一個一句就讓人心理不適了。
“審判者,被告辱罵我為下頭男!”鄭強直接舉報。
咚!
審判長敲響法槌:“被告不得出現侮辱性字眼,如有下次,你就退庭吧。”
被告席上那位身軀龐大,宛如虎式坦克的女子雙手抱胸,不滿道:“審判長,無論是字典,還是官方定義,下頭男都不是侮辱性字眼!它是對沒有禮貌,粗魯男性的稱呼!我沒有罵人!”
“你!”
審判長都差點忍不住。
審判長本就是30來歲的男性,網絡用語他可太懂了,但不經過嚴肅討論還真不好給這個詞語下定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