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巧合!我們這么大一個公司,三年左右離職的人多了去了!”馮黃站起來指責道。
而眾人并沒有理會他,直接議論了起來,語氣中甚至帶著憤怒。
“正好是三年左右,樣本是兩百多人,怎么可能有這么多巧合?!”
“對啊,未來制造公司所有在職員工也就2500左右,這里就有200人了,怎么可能是巧合!”
“.....”
很明顯,大家并不信任馮黃的話。
顧巖繼續說道,此時他的嘴角已經開始哆嗦了:
“我們這些人,幾乎沒有人能夠拿到任何工傷賠償!我們之前也去請了律師,但是在等待開庭的六個月里,就已經有病友因為沒有錢治療,而離開了人世!
后來開庭后,未來制造又拿出了當年與我們簽訂的勞務合同。
說我們不是他們的員工,是他們的合作伙伴。
而合伙伙伴是不需要由未來公司承擔工傷責任的。
所以我們那一場官司輸掉了。”
說到這里,顧巖已經帶上了哭腔,一個大男人在此刻也克制不住了。
心中所有的委屈在這一刻涌上了心頭,紅了眼眶。
此時,就連審判席上的三位法官都對視了一眼,眼神中也流露著震撼和不解。
未來公司怎么會勝訴?!
而這這時候林默起身解釋道:“審判長,這里我可以解釋一下其中的法律漏洞。”
江聰點點頭示意可以說。
于是林默先是遞交了一份文章,當文章顯示出來的時候,無論是旁聽席上的律師,還是屏幕前的律師,全都坐直了身體。
因為文章的標題是《勞務合同與勞動合同的區別》
接著,林默將法庭變成了大型的普法現場。
接著這個上百萬人關注的直播間,講清楚了兩者之間的不同。
“那么未來公司是如何利用法律漏洞,規避法律責任的呢?”
文章開始下滑,林默也解釋道:
“只需要讓顧巖等員工去注冊一家與工廠相近的公司,比如在半導體廠工作,那么就注冊一家半導體銷售公司或者原材料提供公司,然后在與未來公司簽訂勞務合同,標注與顧巖等人的公司是合作關系,而不是雇傭關系,在法律意思上屬于平級合作。
然后在合同里面寫明,顧巖等人在廠內工作是租賃其機器,自行從事生產工作。
當然,根據工種的不同,勞務合同的內容不相同。
其本質是打著合作的名義,讓顧巖等人工作而已。
這樣,出了事情以后,就能搬出勞務合作的法律條款,逃脫法律審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