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先由原告方,張有才一方委托律師開始陳述。”
“原告方的委托律師,現在請你針對你方提出的被告方非法轉移財產,詐騙,家暴等情況,提出你方的事實依據。”
張靜紅看向林默和張有才,語氣都變得嚴肅了起來,仿佛是在質問一樣。
身為法官,她要看到能夠證明的證據,不然她就可以直接進行宣判了。
林默點點頭,面對張靜紅的威壓,林默一點都不怯場,而是先問到:“審判長,我能不能問被告方王雪一個問題?”
“是否和本案有關?”
“有的。”
張靜紅再次敲響法槌:“根據庭審條例,申請通過,原告委托律師你可以對被告當事人提問。”
雖然張靜紅對原告方不滿,那也是她的主觀意愿,她還是遵守法院規矩的。
林默點點頭,看向了王雪:“我想請問王雪,你兩年前認識張有才的時候,是有人在背后給你指導,給你包裝然后誘導張有才喜歡上你,然后結婚的嗎?”
這問題一出,王雪就愣住了。
因為她兩年前接近張有才的時候,就是有人指導的,后來通過那個人認識了寧紅律師。
而寧紅則是眉頭緊皺。
直接舉手:“審判長,我認為此問題跟本案無關,我方拒絕回答。”
咚咚!
張靜紅點了點頭:“同意。”
然后她看向了林默:“請原告方不要詢問跟本案無關的問題,請你方提交你方針對詐騙等罪名的事實依據。”
林默冷笑了一聲,這就是偏向性嗎?
連問題都不能問了。
不過沒事,林默拿起桌上的文件,嚴肅的說道:“第一,我先提交有關王雪非法轉移財產的事實依據。”
“在王雪跟我方當事人提出離婚后的一個星期內,王雪以各種各樣的形式,將財產從我方當事人銀行卡中轉入到她的賬戶...”_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