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沒有這么想過。
但是最后還是放棄了找林修賢。
我跟阿f解釋,這林修賢實際上也是生意人。
他不是我和阿f這樣的純粹的江湖人。
林修賢口中的道義,更多的是生意。
上一回,我們在緬國北境被謝錦江的人追殺的時候,林修賢出了手,我們送了好幾千萬給他。
接著林修賢幫我們解救謝琳,留下了謝琳,那次,他完全有機會,直接滅了謝錦江。
那時候謝錦江的一幫殘兵游勇,已經被打的亂了方寸,一擊即潰。
可是林修賢沒有趕盡殺絕。
他只是帶走了謝琳,并沒傷謝錦江手下一根毫毛。
這個工作,就表明林修賢是有私心的,他或許是故意留著謝錦江的。
以后謝錦江要是跟我再斗起來,他林修賢可以再次從中調停,一切主動權都在林修賢手里,他可以再吃一波。
而且,就算我們將來沒有沖突了。
謝錦江以后要在緬國混,林修賢就可以想辦法收人家保護費。
直接把謝錦江一棒子打死,以后就沒辦法剝削人家了。
只要把謝錦江的武力,控制在完全可以控制的范圍內,只要謝錦江等人要在緬國發展業務,林修賢就能一直吃他。
這是林修賢的內心寫照。
有了這樣的私心,林修賢就不會愿意幫忙趕盡殺絕。
即便會愿意,我們也要付出巨大的代價。
那么怎么扭轉這個局面呢?
首先,要讓林修賢知道,我們也有能力干得過謝錦江。
其實,還要讓林修賢知道,我們的價值要遠高于謝錦江,并且我們跟謝錦江和謝靜娜是勢不兩立的人。
這次,我們必須親自出馬,干了這對賊公婆。
這也是為了更好的和林修賢合作。
這次事情辦完了,林修賢就會認識到,他在緬國的黑道,只需要我陳遠山一個朋友就夠了。
人不能既要又要。
用他林修賢的話說,我們在緬國,有他林修賢這支武裝力量包圍賭場就夠了,沒必要再讓謝琳培養什么雇傭兵隊伍了。
這是一個道理。
“只是,這些道理說是沒有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