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我所知,你們媒體記者的每一個采訪,都是必須經過領導的允許的。你想對我做采訪可以,我想問問你,你的采訪計劃得到你們報社領導的允許了嗎?”鐘德興問道。
“這個,鐘書記不必擔心!我的采訪是領導指示的!”
“領導指示的?哪個領導給你下的指示?”
“我們報社的總編輯林國偉!”
總編竟然指示媒體記者對一個微不足道的采訪做后續報道?!
這完全不符合邏輯!
毫無疑問,肯定是縣委宣傳部部長于海舟給了報社總編指示,報社總編才這么干。
市o還沒有對于海舟動手,為今之計,先拖住媒體記著再說。
打定主意,鐘德興說。“你們媒體有新聞采訪的自由,這一點我是肯定的。關于那天晚上我的專車停在ktv門口的事兒,你們想做后續報道也可以。不過,我今天沒空,要不這樣,你看后天可以嗎?”
“后天?后天是不是拖的太久了?鐘書記,你應該知道,新聞報道有時效性。拖得太久,這件事就沒有新聞性了!”孫國才說。
“這我知道的!但是沒辦法呀!我這兩天工作很忙。另外,關于我的專車停在ktv門口的事,縣o這邊還要調查并且出報告,這也需要一段時間的。你們的采訪想要做到公平公正,必須得縣o這邊給你們一個答復吧?”鐘德興說。
正如鐘德興所說的那樣,媒體記者的采訪必須要做到全面。
鐘德興是當事人,他們沒有采訪當事人和當事人的單位,新聞報道就不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