喬巖接過來翻看著,侯立勇介紹道:“咱們華同集團每年要舉行迎年晚會,去年花費了3200萬元,今年效益好,適當地增加了點,預算到了4800萬元,費用里面請明星占了大頭。那些明星的價格一年比一年高,一線大牌明星的出場費到了三四百萬元,就這都不敢多請,請那么幾個撐撐場面。”
喬巖之前聽過華同的晚會,規模堪比春晚,省臺都未必能請來這么多明星。花這么多錢舉辦個晚會,不知意義在哪。問道:“這個晚會非辦不可嗎?”
侯立勇一愣,半天道:“這個……年年舉辦……”
喬巖放下文件道:“立勇書記,我倒不是怕花錢,給別人都舍得,更別說給自己了。就問你,有何意義?”
侯立勇摸不準喬巖的套路,道:“意義嘛……這也是樹立企業文化的一種,有利于提高公司聲譽,維護品牌形象……關鍵是年年都辦,職工們也很期待。”
說了半天也說不出所以然,喬巖遞上煙道:“立勇書記,我不得不反駁你,品牌形象不是靠這個,企業文化更不是。華同品牌靠得是質量過硬,服務完善,產品更好,而企業文化要的是團結力、凝聚力和向心力。就靠一場晚會就能提升形象,不太現實。另外,職工如果知道花這么多錢,未必會贊同。”
“記得第一次常委會我就提出來了,低調務實,不搞這些花里胡哨的,這錢讓別人賺了還不如回饋給職工。當然了,不是不搞,咱們這么多公司和職工,就不信辦不起一臺晚會,效果不比請明星差。多余出來的錢給職工發了福利,不是更好嗎。”
侯立勇低著頭似笑非笑,沒有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