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事的這家企業,正是陽光傳媒。
此時,距離路北方在會上怒懟常務副省長董中江,已過去了大半年時間。
在這大半年的時間里,陽光傳媒,遭遇了一場行業的狂風暴雨。
就在陽光傳媒上市半年左右,國家工商總局頒布了新的《廣告法》,明令要求各地廣播電臺、電視臺、報刊音像出版單位、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者,不得以介紹健康、養生知識等形式,變相發布藥品、醫療器械、醫療、保健食品廣告。
這一規定,如同一記重錘,直接砸在陽光傳媒的要害上。
陽光傳媒所代理的浙陽經濟頻道的醫藥廣告,瞬間全部合同作廢!
本來,陽光傳媒的董事長魏林和副總孟世華,本就沒把心思全放在業績經營上!這上市的大半年,兩人也沒有心思撲在工作上,而是到處搞人情,拉關系,兩人心心念念,只有一件事,那就是讓公司股票漲了再漲。
他倆盤算著,等一年后,公司的股票解禁,兩人就套現走人,去國外逍遙快活。
為達成這目地,魏林甚至不惜和老婆離婚,試圖通過稀釋股份,逃過創始人減持自家股票的監管問題。
原本呢,如果沒有這部《廣告法》,他們倆只要穩穩當當地做著美夢,靠著浙陽經濟頻道的廣告流水,足可以熬過一年鎖定期。
到了那時候,兩人把前期投入的幾百萬元,連同股本,一起清倉出來,賺個二三億,根本不在話下。
然而,天不遂人愿。
《廣告法》禁止在電視臺刊登諸如“上六樓,腰不酸,腿不疼”這類醫藥廣告后,陽光傳媒的業績就像雪崩一樣,暴跌了百分之七十。
這下可把魏林和孟世華愁壞了。
要是對外公布新法規給公司帶來的沖擊,公布慘不忍睹的業績,兩人都清楚后果是什么!
那就是自己鎖定一年的股票賣不出去!但華爾街那些精明的投資者,肯定會跑得一干二凈。
最終,股價極有可能跌破發行價,魏林想在股市大撈一筆的美夢,也會隨之破滅。
為了這件事,魏林、孟世華和幾個股東絞盡腦汁,愁得頭發都白了一大片。
他們反復商議,商量來商量去,最終決定還是先瞞著華爾街那幫投資人,再想想別的辦法,撐個半年。
畢竟,到那時候,就算實在撐不住,趁著華爾街的投資者還被蒙在鼓里,所有股東偷偷減持一些股份,怎么也能撈個幾千萬,也算回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