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寫?
寫那個青年親眼看著疑犯跑進了足道會所?
特科的人眼都瞎了?
剛剛,他親自去窗臺做了測試,夜色之中光線很暗,就連樓下的景物,看起來都模糊,更不要說看到五百米外的情況。
但是除此之外,卻也實在問不出什么了。
其他三個人都異口同聲,說當時陳瀚就站在窗口,多看了一會兒。
在場的人身上并沒有攜帶什么夜視設備,或者望遠鏡。
就算具備夜視功能的手機,也不可能精準拍到五百米外的狀況。
見鬼了,真是見鬼了啊!
這個叫陳瀚的小子,到底是什么怪胎啊!!
代號011的女子直到出門,目光都停留在陳瀚的臉上。
她心里同樣充滿了好奇。
這個貌不驚人的青年人,面對自己和023的時候,似乎沒有絲毫壓力,反而從容的可怕。
從自己進門開始,節奏就仿佛掌握在這個年輕人的手中。
這簡直是不可思議的事情。
直到離開,她都沒能從那張年輕干凈的面孔上,觀察到任何有用的信息。
但是陳瀚這個名字,卻被她牢牢記下了。
在陳瀚的催促下,四人沒有再繼續喝下去,一起走出了大道之光ktv。
關于剛剛的事情,三人也是逼問了半天。
陳瀚翻來覆去就一句話。
“村里夜晚黑,我打小習慣了,夜間視力比別人好。”
對于這話,三人自然是不信的。
視力再好,能好到那種程度?
但是一時間卻也找不出其他的理由,只得作罷。
“你們三個先回去吧,我還要出去一趟。”
陳瀚給三人打了輛車,將人塞進車里,就讓司機直接開動了。
他可舍不得回去。
足道會所那邊抓捕完,一時半刻,刀疤臉肯定不會開口交代背包的下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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