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這個時候,一個人走了進來。
這個穿著月白色的長袍,一看就是讀書人。
然而,生活應該很窘迫,長袍的袖口都磨破了,長袍洗的干凈,但是已經發白了。
然而,這個書生如同一桿修竹,身姿挺拔,面上神色坦然,傲然抬著頭。
書生對著林凡,老張拱手行禮,“見過兩位大人。小生是來辦理紅契和戶籍文書的。”
老張捋了捋胡須,“讓小林大人給你辦。”
書生點點頭,把一張白契放在了林凡的案桌上。
林凡拿起來看了看,是南面的一處宅子。
很小,就是一進,大約價值一百兩左右,不是很貴。
那邊環境很不好,街道狹窄,房屋低矮,一般只有貧困家庭的人,才會居住在那邊。
書生叫做要明書。
林凡注意到要明書的左手,四個手指頭竟然被削掉了。
這個要明書竟然是殘疾人。
林凡沒有過多注意,拿出契紙,給寫契書。
一式兩份,一份給這個要明書,一份衙門存檔。
寫好了,就讓要明書簽名,按手印。
要明書的字非常好。
當要明書按下手印,要明書的生平如同走馬燈一樣在林凡的腦海里閃現而過。
要明書年少家貧,然而十分喜歡讀書,沒有銀子進入學堂,就干完活,站在村子的私塾外面,聽人讀書。
那一年,要明書才六歲。
這一聽就是四年。
四年的時間,要明書不僅學會了三百千,還背過了四書五經。
私塾的夫子看要明書勤奮,贈送了要明書一套三百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