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長,“妹妹,你也大了,都二十二了,不成親怎么辦呢?”
妹妹帶著哭腔,“哥哥,我不想過成親。成親就要做那樣的事情,我想起來,就害怕,就想嘔吐。哥哥,我一輩子陪著你,不好么?倒是你,該給我娶個嫂嫂回來。”
兄長搖了搖頭,“我身上三條人命,不知道什么時候,就可能被抓了,娶個女子,不是害別人呢么?”
妹妹撲入兄長的懷里,“哥哥,你是為了我。他們三個凌辱了我。你才殺了他們,你是為了我。都是我,哥哥,那天晚上,我要沒有出去就好了。我好想念家鄉,想念村子里的嬸子,嬸娘,姐姐,妹妹們。”
兄長拍了拍妹妹的背,“再等十年,聽說,通緝令過了十年就失效了。等到那個時候,我們回去家鄉。”
黑衣人走了。
雖然這位兄長殺死了三個人,但是那三人該殺,黑衣人也不是不分青紅皂白。
希望他們能躲過通緝,以后有機會了,回去家鄉吧。
是的,衙門的通緝令,根據情節輕重,分為十年到二十年不等。
最長,如果二十年沒有抓到人,通緝令就失效了。
這位兄長的通緝令,十年后失效,也就是還有七年,通緝令就失效了。
希望他能躲過。
林凡繼續去找下一個人。
這個人,叫做陳琳紅,毒殺了自己的大伯一家五口。
住在一個小胡同,獨自一人居住,現在,是暗娼。
當年,陳琳紅的父母雙亡,大伯接她回去家里,當自己親生女兒一樣養著。
大伯有兩個兒子,一個女兒。
女兒和陳琳紅年紀相當,從小就定下了一門親事。
那男方是家里是開米鋪子的,算是殷實人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