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有宅子的,有,但是并不多。
上面寫著,灑長寧以九十兩的銀子,買下清水巷南面第三個院子。
林凡拿出契紙,開始給寫房契。
一式三份,一份給灑長寧,一份給牙行老鄭,一份衙門存檔。
接著,寫了新的戶籍文書,新的戶籍文書自然落在灑長寧新買的宅子上。
灑長寧以前的戶籍文書,是沒有宅子的,只有戶籍,落在衙門。
畢竟,他是衙門雇傭的灑掃的人。
在衙門地牢的南面,有一處院落,是給他們這些灑掃的人,打更人,雜役,居住的地方。
居住的環境十分差,二十多人的大通鋪。
以前,灑長寧都是居住在那里的。
也是上一任縣令謝知微仁善,修繕了這個院落,讓灑掃的人,打更的人,雜役有個落腳的地方。
之前,衙門是不管這些人的住宿的。
寫完了契書,戶籍文書,就讓灑長寧簽名,按手印。
灑長寧不會寫字,就按了手印。
灑長寧按下手印的瞬間,灑長寧的一生,如同走馬燈一樣在林凡的腦海里閃現而過。
灑長寧原先不叫作灑長寧,叫做灑石頭。
原先,灑石頭家里也是有地有房的。
有爹娘,還有一個妹妹。
妹妹玩耍的時候,不小心落水了,雖然救上來了,但是癡傻了,還高燒不退。
請了大夫給看,吃了好幾天藥,都不頂用。
灑石頭的爹娘都塊瘋了,灑石頭也很愧疚,那天,就是他,沒有看好妹妹,讓妹妹去了水邊,落水了。
后來,來了一個道士,說是灑石頭的妹妹落水了,撞了邪,尋常大夫是醫不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