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來想想,自己的行為挺幼稚的,說白了就是顯擺!可當時的我,真就想顯擺一次,我想告訴村里所有人,曾經那個寡門獨院的向家,那個誰都可以吐兩口唾沫、踩上兩腳的破落門戶,人家現在發達了!
向家的那個野小子,被人經常罵做“野種”的男孩,那個當年沒錢上大學,光著一直腳,在田野里狼狽奔跑的男孩,他有出息了!
我繼續往前開,還碰到了金二胖的堂哥;當年他打過我,也打過我爸,現在他正騎在柴油三輪上,看一幫人在那里下象棋。
其實他的三輪車并不擋路,我的車完全可以開過去;但我就是直接把車頭,直接頂到他面前,不停地按喇叭!
他不耐煩地抬頭就罵:“眼睛瞎嗎?這么寬的路,走不開你?!”
他先看到了我的車標,然后又看到了,坐在車里的我;我冷冷地盯著他,一直盯到他渾身發毛!他嚇得趕緊把三輪車挪到了一邊,他的褲腳上還沾著泥土,應該是剛從田里干完活。
那一刻我就想啊,已經完全沒有必要,再跟這些人一般見識了!
因為我已經脫離了這個圈子,他們早就不配,做我的對手了。
兄弟們,下一更2點鐘哈!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