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寫的很詳細,用詞準確,意思表達的非常清晰。大致意思是,當年張耀被下放到七星山林場勞動改造,由于其文化程度高,所以,林場領導便決定讓其到子弟中學代課。在代課期間,與郭女士相識,郭女士敬慕張耀學識淵博,經常向其討教,但兩人并沒有任何超越正常同志關系的接觸,但是,郭女士的未婚夫性格暴躁多疑,總是擔心未婚妻移情別戀,二人因此多次發生爭執。
在一次爭吵之后,未婚夫情緒失控,帶著幾個朋友,沖到學校,將正在給學生上課的張耀拽出教室毆打了一頓,然后又將其扭送公安機關。
在當年特定的歷史條件下,公安機關也未經認真調查,便將張耀以流氓罪抓捕了。
郭女士與未婚夫成家之后,夫妻感情非常穩定,郭女士的愛人也深感當時處事不當,曾經于當年冬天和第二年夏天多次找到縣公安局的相關同志,希望重新澄清事實,但不知何故,卻始終沒有結果,后來又聽說張耀越獄被擊斃等消息。
此事成為了他們夫妻的一塊心病,去年她老伴兒因心臟病不幸離世,臨終之前,兩人還曾經聊起過這段往事,深感遺憾。
現在,縣公安局重新審理此案,她代表已經過世的丈夫,鄭重其事的出具這份證,并對當年的魯莽舉動表示深深的歉意。
“是這樣的,我派去的同志,謊稱是縣局決定重新審理張耀案件,所以,她才這么寫的。”吳憲華解釋道。
一份遲到了四十年的證,讓在場所有人都唏噓不已。
都說時間可以撫平一切創傷,可這么多年過去了,張耀所遭受的那些不公正,似乎已經湮滅在時光之中,如果他還健在的話,這些噩夢般的回憶是否還會出現在腦海之中?如果他已經不在人世,又該由誰來為這段荒唐的往事負責呢?_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