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一份詢問筆錄,被詢問人是大爐鎮的一位李姓居民。周海豐家的鄰居。
李姓男子三十四歲,無業,平時以開黑出租為生。
縱火案當天下午,他在市里某歌廳結識了一位小姐,兩人很是投緣,經過一番討價還價,最終相約以400元的價格包夜。晚上七點多,該小姐以身體不適為由,請假離開歌廳,上了他的黑出租車。
他先拉著女孩在市里吃了頓飯,酒足飯飽,便駕車回家,打算共度良宵。
李姓男子的家,就在周家豪宅的北墻外,說起來,兩家還沾點親戚,只不過平時并沒什么往來。
他兩年前離異,目前獨居,由于沒有固定職業,且游手好閑,日子過得很是潦倒,經常被街坊鄰居輕慢和嘲笑。
大晚上的帶著個濃妝艷抹的女孩回家,自然不是啥值得大肆張揚的事,所以,他特意等到晚上快九點,才開車返回大爐鎮。
回家之后,兩人便迫不及待的翻云覆雨,中場休息階段,卻發現煙抽沒了,于是便打算去小賣部買包煙,結果出了家門,還沒等到胡同口,就發現一個人正在周家的北墻外轉悠,他頓時就警覺起來。
據李姓男子說,他的第一感覺是小偷。因為自從周海豐出事之后,周家的豪宅多次被小偷光顧過,這在鎮子上早就不算什么稀罕事了。
李姓男子也算是半個混社會的主兒,遇到這種事,心中頓時生了黑吃黑的念頭,于是便在暗中觀察。打算伺機而動,來個空手套白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