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也和當時的大環境有關。
那當兒,全國都在進行國企改制,甩掉包袱,輕裝上陣是主流,絕對的正確方向。而且當時負責審理那個大案子的,也并不是奉城市中院,而是由上級指定的另一個異地法院,進行的是異地審判。
他們只負責審理那個大窩案,對軋鋼廠改制這個事本身“不予理睬”乃在情理之中。
所以這就變成了一個歷史遺留問題。
現在國資委的負責人也憋屈啊。
不是自己的鍋,非得自己來背!
這事到底該怎么應對,確實不好拿。國資委當即請示分管副市長沈偉力。沈偉力那么滑不留手的,怎么會表態?
繼續矛盾上交,請示市長龍雨澤。
龍雨澤倒是沒有再“踢皮球”,指示說,依法辦事。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
這特么……
等于啥都沒說。
仔細想想,雨澤市長這樣的態度,太特么理所當然了。
這事的始作俑者,就是衛江南啊。
誰不知道衛江南和龍雨澤穿一條褲子?
衛江南決定了事,龍雨澤怎么可能否決呢?
甚至更進一步的話,是不是可以這么去想:這壓根就是龍雨澤的意思,只不過實際操作者是衛江南而已。
請示過龍雨澤之后,國資委似乎有點明白了,回到“自己家里”,就關起門來開會,得出的結論是:實事求是!
當年李芳確實官商勾結了,確實和不法商人沆瀣一氣,侵吞了國有資產。
上了法庭之后,就實話實說。
照這個情況發展下去,等開庭之后,就會出現特別“有趣”的一幕:原告和被告,意見一致!
大家都承認,軋鋼廠改制確實有問題,就應該改回來。
但開庭之前,又出現了新的變化。
市委書記楊鶴來親自召見國資委負責人,明白告訴他,國資委還是當好“被告”,盡可能地尋找證據,證明當年軋鋼廠改制,合理合法,沒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