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一在這個過程中,上邊大人物非常明確地反對,那么李賢安和奉城市中院,還可以進行改判。
如果直接放在中院來審理,到時候轉圜的空間就要小得多。大概率需要省高院來再審改判了。事情就會超出李賢安的掌控。
這種情形比較討厭。
“國勇同志,你的意見呢?”
楊鶴來沒有“逼迫”李賢安,扭頭問坐在李賢安身邊的檢察長王國勇。
王國勇倒是比較明確的表態說道:“鶴來書記,我是支持實事求是來辦的。如果有確切證據證明,當年軋鋼廠改制確實存在問題,國有資產被嚴重低估,讓人鉆了空子占了便宜,那肯定要改回來。”
“我們檢察院,會介入這個案子,和法院的同志一起來討論。”
雖然是民事案子,但涉及到國有資產,檢察院只要認為有必要,就可以介入。
這是法律賦予檢察機關的權力。
“曉文同志,你的意見如何?”
楊鶴來雖然強勢,但在程序上還是很到位的。
再說侯曉文畢竟是市委常委,班子里的重量級一員,該給的面子必須要給。
侯曉文急忙說道:“請書記放心,這個事吧,我們政法委一定統籌安排好,盡快出結果。”
他可以算是楊鶴來的親信,最能理解楊鶴來的真實意圖。
楊鶴來就是這個性格,決定要辦的事那便越快越好,別拖拖拉拉的。李賢安的表態,明顯不太讓楊鶴來滿意,只是楊鶴來礙于身份,不方便再說什么,這當兒就該輪到他侯曉文出馬,負責監督落實楊鶴來的意圖了。
為什么強勢的一把手往往能夠得到上級領導更多的賞識,原因也就在這里。
執行力強啊!
這樣的下屬,用起來特別順手,什么事你只需要交代他一遍,就不用再操心了,他一準飛快地落實到位。
至于是否能辦得妥妥帖帖的,那就得另說了。
所以強勢的負責人有時候也比較容易被問責。
事情辦砸了,尤其是出了大簍子,上級沒辦法交代的時候,你這個急先鋒就必須給上級頂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