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天上午,衛江南剛剛來到市公安局,王亞洲便急急忙忙地進來對他說道:“局長,那個……有個情況……遼東大學法律系的刁魁安教授,在他的博客上發表了一篇文章……是,嗯,是講413案件的……”
“413案件”,是公安局內部給皇家ktv事件的“命名”。
看上去,王亞洲神色有些驚慌。
“我已經把文章打印出來了……”
說著,王亞洲便將打印好的文章雙手遞給衛江南。
衛江南接過一看,發現文章的標題非常勁爆――公安局長當街開槍殺人。下邊還附了一個副標題――是執法者的勝利還是公權力的扭曲?
饒是衛江南見多識廣,見了這個標題,也犯了一下愣怔。
不是,這犢子還真敢寫啊,也不怕封號?
再仔細想想,就明白了。
刁魁安還真不怕。
畢竟這才是公眾平臺的1.0版,連微博都還沒出現呢。所以在公號監管這個方面,欠缺得很,遠遠不如后世那么嚴格。
這年頭能把公號玩明白的,都是些牛人。
大v不是開玩笑的。
不但在網絡上很有號召力,在現實生活中,大多數也不是普通人。
比如這個刁魁安,他本身就是大學教授,并且在業內還有一定的名氣,算是社會知名人士。這么說吧,刁魁安目前算是生活在“公知”最滋潤的年代。
無論他怎么折騰,說再過火的話,寫再瞎掰的文章,都自帶護身符。
你越對他打壓,他越鬧騰得歡,影響力越是看漲。
而且刁魁安這種“地攤文學”標題,也正是眼下最流行的模式,和“不轉不是某國人”一樣一樣的。正所謂“語不驚人死不休”。
再看內容。
以一個“親歷者”的身份,描述了皇家ktv當晚發生的事情。
傾向性非常明顯。
第一個,是給凌志清等人洗地。雖然寫他們拿著槍,卻沒有寫凌志清朝天鳴槍,更沒有寫凌志清那些向著公安局長和武警戰士瘋狂叫囂的話。總之給人的感覺就是,一個普通的市民,“湊巧”拿著一把槍,被公安局長盯上了。
第二個,則是完全回避了此事的前因后果,對發生在皇家ktv里的行兇和霸凌犯罪,一字不提。
當然,刁魁安這“春秋筆法”也是有理由的――ktv里邊到底發生了什么事,他沒親眼看到,不能亂寫嘛。
相當的理直氣壯。
第三個,也是刁魁安這篇文章的重點。就是拿著數百圍觀群眾做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