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要是個普通的維多利亞商人,那還真拿他不好辦。”
“哦,這么說起來,你拿到這小子的把柄了?”
林志謙頓時來了精神。
實話說,今天這個“任務”,林志謙是比較頭疼的。他和柳詩詩合計過,實在是沒什么把握,只能多陪笑臉,看看能不能在喬汝東那里求下來一個面子。
倘若擱在其他人頭上,今兒個林志謙壓根就不會來。
現如今的林總,和兩三年前的林少比起來,也早已脫胎換骨。
無他,錢多鬧的。
兩三年前,他只是“林少”,打著他老子林玉田的大牌子,吃點喝點玩點,別人提到他,首先想到的就是林玉田,而不是他林志謙。
而現在,他是正兒八經的“林總”。
在京城這一畝三分地里,已經打響了自己的名氣。
他和柳詩詩這幫人組建的那個“投資公司”,現如今已經成為京師衙內圈子里的“大財神”,哥們兒誰缺錢了,求到他們頭上,基本上都不會空手而歸。
當然了,他們也不是做慈善的,光撒錢不求回報。
該拿的好處,一點都不含糊。
撒出去的錢,通常都會變成股份,或者是“人情”,也就是隱形的福利。
要不然,上次衛江南來北都跑部,柳詩詩能一口氣叫過來三十幾個人給衛江南捧場?
你“大姐頭”名氣再大,沒有實際的好處給人家,人家也不會那么給面子。
同樣的道理,只要是衛江南的事兒,林志謙柳詩詩等人就責無旁貸。
他們是其他衙內的“財神”,衛江南就是他們的“財神”。
這一次明明沒有什么把握,那也必須過來捧場。
這是態度問題。
衛江南看他一眼,笑著說道:“謙哥,你看我像是那么不講究的人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