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沒必要“公開處刑”。
時時刻刻在注意著衛江南臉色的包自勉,雙眉微微一蹙,當即扭頭望向坐在自己身邊的蒙支書,低聲問道:“老蒙,怎么回事?”
“這分明是個小孩子,你們搞什么名堂?”
他是圭角縣委書記,正經八百的“七品正堂”,對轄區內的一個村支書,自然也不需要太客氣。
“包書記放心,我問過了,十五歲啦……”
蒙支書卻沒覺得有什么不對,嘿嘿一笑,無所謂地說道。
“十五?虛歲還是周歲?”
他可是很清楚,圭角的很多山村,小孩子的年齡,都是算虛歲的。所謂十五歲,實際年齡充其量就是十四歲,有可能連十四周歲都沒滿。
蒙支書愣了一下,搖了搖頭,說道:“這個我倒是不清楚……包書記,這不要緊吧?我向你保證,絕不是買來的,是山后邊嫁過來的,明媒正娶,花了五萬塊錢的彩禮。雙方家長都同意了的,定了親,喝過酒的……”
對于山村的婚嫁習俗,包自勉也比較清楚。
通常的流程是這樣的:媒人做介紹,雙方見面,滿意的話,“打茶”,也就是訂婚。不怎么講究的,訂婚儀式之后,就可以同居了。講究一點的,還是要舉辦一個結婚儀式。
按照蒙支書說的這個流程,倒是“沒有問題”,完全照著山里邊的習俗來辦了,“程序”非常完整。
聽說沒有“拐賣”這樣的情節,包自勉的臉色稍微緩和了一些。
至于說早婚,在山區可就太普遍了。
甚至可以這么說,除了那些早早就出去打工的,在外邊見過世面,大多數山區的年輕人,都是沒到法定結婚年齡就做了結婚喜酒,然后公開共同生活的。
這樣的情況太多,就算想追究也追究不過來。
而且這種情形吧,只要女方不是被強迫,不是年齡小于十四周歲的幼女,還真就屬于“民不告官不究”的范疇。
所以蒙支書老神在在的,根本就不覺得這中間有什么問題。
“老蒙,你別大意啊,女方的年齡,必須搞清楚。還有,這孩子到底是不是自愿的,也要搞清楚。”
包自勉臉色依舊還是很嚴肅。
這可不是開玩笑的。
真要是女方年齡未滿十四周歲,又或者并非自愿,那這個“結婚”,就不能生米煮成熟飯。否則,他和衛江南都沒辦法交代的。
怎么,西州地區行署副專員和圭角縣委書記,公然支持下邊的村民違法犯罪?
那還得了!
“就現在吧,我暫時給你個面子,不制止。但待會吃完飯,你就把他們帶過來,把實際情況給我搞清楚了再說。”
“還有啊,你給我交代下去,在事情沒搞清楚之前,他們不許圓房!”_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