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作為強力機關,各地局長到了一定的時候,就會被調整,為的是防止某人在某地擔任公安局長的時間太長,出現各種問題。
有點類似于古代節度使,提督,總兵等官員的對調。
當然,也不可能全省十個地州市的公安局長處長們同時調整,那樣動作就太大了,會影響到正常工作的開展。
所以每隔一段時間,都會調整兩到三個地州市的公安局長(處長)。
這是省委政法委和省公安廳固有的權力。
因為各地公安局(處)長都是高配,有副市長兼任公安局長的,還有市委政法委書記兼任公安局長的,減副之前,甚至有市委副書記兼任公安局長的。
這樣的調整,肯定要上省委常委會研究決定。
理論上,還要征求當地黨委書記的意見。
不過正常情況下,只要石如松這個省委政法委書記提出來,有比較過硬的理由,省里都不會硬要反對。
作為常委班子里權重較大的一位,省委政法委書記在本系統內是很有話語權的。
但石如松如果要調整紅運市公安局長的話,還會遇到另一個難題――王朝陽本身是省委常委。
他要是堅決反對,任敬明也必須要考慮他的意見。
衛江南笑了笑,淡然說道:“如松書記,敬明書記那邊,慶文省長會去溝通,也請如松書記親自去給敬明書記匯報一下。”
石如松頓時便輕輕舒了口氣。
妥了!
為什么這么說?
只要任敬明和張慶文都同意,加上方文和這位專管人事的省委副書記,三把手,再加上他石如松這位直管的省委政法委書記,四個人意見一致,就算王朝陽反對,也是無效的。_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