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桃歌討好笑道:“大王,在這兒坐了一晚了,啥時候攻城呀?這么多的兄弟,每天得吃多少,再不打的話,可沒東西吃了。”
高鴛皺眉道:“天王不到,誰敢指揮百萬大軍攻城,你?有那本事嗎?!”
李桃歌訕訕一笑,不敢作聲。
義軍自稱百萬,其實在這湯城周圍的,不過十三四萬,其中老幼婦孺占了大半,能打仗的青壯,不過四五萬而已。
安西三十萬大軍都指揮過,何況幾萬。
一名身材瘦小長相機靈的少年跑來,氣喘吁吁說道:“大王,大王,天王和軍師到了,正召集大家準備攻城呢,趕緊去天王大帳。”
高鴛心懷不滿道:“咋這么慢?不是說好子時議事,丑時攻城嗎?天都亮了,這仗還怎么打!”
能從眾義軍中當選大王,肯定不是無能之輩,略懂韜略,知道天黑對于攻城一方有優勢。
少年義軍急忙答道:“聽說軍師大人的坐騎靈鹿被歹人劫走了,八十歲的老人家,起床都費勁,硬是手腳并用爬了幾十里地,手心和膝蓋磨的都是血印,慘不忍睹,四天王前去接他老人家了,所以才耽誤了時辰。”
靈鹿?
高鴛一愣,望著手里的半塊鹿肉,呆滯片刻,慌忙吞入口中。
再望向后路元帥的眼神里,充滿凜凜殺氣。
李桃歌也不知鹿的來歷,還以為跛子鬼是去山里獵來的,沒想到獵物不是鹿,而是人,把軍師的坐騎給搶了,于是哭笑不得道:“大王,這肉……滋味咋樣?”
最后這塊肉,可是進了自己的肚子,追究起來,自己也難辭其咎,高鴛有苦說不出,忿忿道:“這狗肉不錯,就是放久了,心腸壞了,以后再遇見這種死狗,莫要再帶回來,要不然本天王可就翻臉不認人了!”
李桃歌暗自豎起大拇指。
不愧是七十二路大王,心思那叫一個活泛,眨眼的工夫想出對策,將鹿肉說成狗肉。
遠處傳來咚咚擂鼓聲。
又急又快,根本沒有韻律可,催的人心頭發顫。
高鴛凝聲道:“天王召集人馬攻城了,軍法無情,不可延誤,你們速速隨我過去!”
李桃歌悄聲道:“我那撿來的死狗的兄弟,累了大半天,別讓他去了。”
高鴛咬牙道:“把他給我綁在大樹,不許再露面!”_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