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曹昆之所以知道這些,是因為,李大亮后來被抓了。
按照前世的時間線,再過兩年,李大亮會頂著張百強的身份回國,給
李建波買房子。
起因是,李建波在大三喜歡上了一個女生,愛的不行不行的,不過,人家女生不喜歡他,嫌棄他沒爹沒媽,還窮。
后來,李大亮打電話過來的時候,知道了這件事,當時就心疼的不行了。
這可是自己的親兒子啊!
哪能看著兒子受這種委屈啊!
而且,他覺得自己頂替張百強的身份都生活了那么多年了,一直也沒什么事,應該不會出什么意外了。
于是,李大亮就挑了一個時間,通過地下錢莊往國內洗了一筆錢,來到了魔都。
他打算給兒子李建波在魔都買一套房子!
畢竟,他這個當爹的又不是沒錢,他在境外混的風生水起,都成武裝勢力的二把手三把手角色了,根本就不差錢。
只不過,境外的生活環境復雜,他還是更希望李建波能在國內安全的環境下生活。
否則,他早就將李建波接到國外去胡作非為,無法無天去了。
不過,長久的武裝勢力二把手三把手生活,讓李大亮養成了囂張跋扈的性子。
在魔都買房的時候,他和人家中介發生了矛盾,直接動手將其從樓梯上推了下來。
他也沒想殺人,就是生氣,想動個手,教訓一下對方。
結果,那個中介從樓梯上摔下來,死了!
因為發生在大白天,李大亮連小區都沒跑出去,就被魔都的叔叔們給逮了。
后來,李大亮因為過失殺人,被判了7年。
按理說,七年的刑期,是不配關押到海城第二監獄的。
不過,可能是因為李大亮在境外多年,殺了不少人,再加上身上的那種軍閥氣質,讓叔叔們覺得他不是個善茬,就破格給關押到了海城第二監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