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確實不是嚇唬她。
等她弟弟被拘留,她媽媽哭上門后,蘇梅傻眼了。
瞪著律師:“不是說這種交通肇事,早就超過訴訟時效而不能再追訴嗎?為什么我弟弟被抓了?”
律師給她解釋了一通法院重新立案的依據,什么“因事立案”和“因人立案”,什么讓人頂包“逃避偵查”,什么追溯時效延長之類的話。
把她給聽暈了。
完全沒聽懂。
最后律師沒辦法,只能換她聽得懂的話來告訴她。
“對方有一個很厲害的律師。”
這回,受害人的兒子請的律師,提出當年蘇毅找人頂包、做偽證,逃避偵查等一系列行為,顯然屬于逃脫偵查機關控制的逃避偵查行為,所以蘇毅的交通肇事案適用追訴時效延長的規定。
最重要的是,當年頂包的人,翻供了。
沒錯,錢拿了,牢坐了,出來好幾年的那個人,居然不要臉也沒有任何理由地翻了供。
鐵證如山,也就是說,蘇梅的弟弟,死定了。
很好,最后一句話,蘇梅聽懂了。
她慌了。
蘇家就這一個寶貝兒子,她當年肯嫁給黃學超,一是看他有錢,二也是看他有錢,還舍得給她用。能拿錢給她弟弟買房子娶老婆。
雖然長林街不肯買,但其它地方還是愿意買的。
這么多年,蘇家吃的喝的用的都是靠著黃學超,還有蘇梅時不時地偷摸補貼。
現在她弟弟出了事,萬一要是進去了,蘇家還有什么希望?
她侄子還那么小,屁事都不懂,萬一她弟弟要坐牢,弟妹鐵定就要跑,畢竟,現在就已經感情不好,天天鬧離婚。
蘇毅事發后,她就知道,這是陳川的報復。
那個男人那天明著告訴過她,他要報復。_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