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頭對李家人說道:“你們是當事人,也要去一趟,如果屬實,這罪可不輕。”
李家人不想去,但又不得不去,不去那是拒捕。
這時林父從外面回來,林大哥怕林父怪他媳婦,把事情的來由說了一下。
林父也見到了予姝,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只要看到女兒,他就覺得出不了大事。
“小四!”
予姝,“爸爸,我也是剛來才知道的,那李家人也太過分,你放心,我不會讓他們再來打擾大嫂的。”
她這話,林父是相信的。
予姝自己開車,帶了大哥大嫂上,李家人坐的是警車。
到了警局,李家人哪還有在謝歡面前的趾高氣揚,一個個跟個鵪鶉似的。
3個人是分開審的,不出半小時就把事情查了個清楚。
予姝說的并不算是夸張,這老太太說是天天去鬧,實際已經來過2天了,的確是擾亂治安。
前兒媳跟他們都沒有關系了,還想要錢?不給,就說要把孫女帶回去。
之前離婚,法院把孩子判給了母親。
要都跟他們這樣,那還要法律干什么?
至于予姝的手機,的確是老太太打壞的。
誰讓她手賤?這錢肯定要賠的,一萬八還沒要多,不賠是出不去的。
擾亂治安也要罰款?總之,李家人覺得這一趟出來虧大了。
最后讓李海民回家取錢,交完罰款,才讓他把人領回去。
這還是予姝沒有繼續追究的原因。
用予姝的話說,這次算是個警告,再有下次決不輕饒。
讓李海民回去,也是予姝提議的。
李海民到家,發現屋子里面上了門栓,他從隔壁借了梯子翻了進去。
到他自己房間的時候,他聽到從里面傳出的聲音。
是一男一女兩人的。
女的是他現在媳婦,“兒子也是你的,你可不能不管!”
“你不是讓你男人跟他前妻要錢去了?”男人問道。
“不一定能拿得回來,肯定還有的磨,否則我也不敢帶你回家。”
“我就知道你最機靈了,讓你男人給我們養兒子不說,你還給他下了藥,讓他不能再生,就只能對我們兒子好。”
“死鬼,你才知道!”
兩人之前已經來過一場運動了,現在說得興起,又來了興致。
正在兩人你儂我儂的時候,屋門被人一腳踹開。
屋外站著雙眼猩紅的男人,“賤人,你敢騙我!”
他手上拿著一把刀,朝著那男人先砍了過去,之后是對著那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