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右手的全部手指彎曲,讓還未完,請后面精彩內容!
龍叔說,這樣的事近些年少了,過去很多。
十年前,有些癮大的粉仔,給個幾萬塊就能去殺人,就能替人坐牢。
這些人有的外頭有家人,只要給他家人安排好,你讓他做什么都可以。
龍叔就認識幾個這樣的人,他們有的是無期,都不想出去了,感覺在里面待著比外面還強。
讓他們去辦廖運凱,再合適不過。
“可是,我沒錢”
“知道你沒錢,你個學生仔,哪里來的錢。”
“那”
“龍叔替你出,叫我那么久的叔,不能讓你白叫,這事情就包在我身上了。”
第二天,我跟龍叔就到了林云星所在的三分監區,我跟老三又住到了同一監舍。
我知道這次換監區,又安排我跟老三一個監舍,龍叔肯定又花了不少錢。
那晚我久久不能入睡。
老三也認識龍叔,但是廖運凱的事,我沒跟老三說。
龍叔有交代,這事是絕密。
我在想,龍叔為什么這樣幫我?
他對我遠超同鄉之誼、師生之誼、朋友之誼。
哪怕我姑父救過他的命,他也無需這樣對我。
花那么多錢,難道就是為了培養我當大哥?
那樣做對龍叔又有什么好處呢,他一個無期的人,而且龍叔外面沒有家人需要我照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