姬縉連忙點頭,幾分尷尬地將自己彼時經歷明。
當年,他處理罷雙親喪事之后,姨父親自來接他,二人出了陳留郡,途經淮陽國,一路竟偶遇兩家黑店,第一家是報了菜價之后,待結賬時卻翻了十數倍,他開口質疑,那伙計面露兇光,抓起長棍說要帶他去醫館治耳疾——
待到了第二家,自是有了經驗,先付了賬再用的飯菜,然而夜晚睡得卻過于安詳,第二日醒來時,身上的配飾與錢袋俱不見了……只剩下姨父藏放在鞋筒里的一些碎銀,或因那鞋既破而臭,才得以躲過一劫。
姨父抱著那只鞋,唉聲嘆氣又滿心不解:來時也住的這些個店,也未有此類事啊……
思來想去,應是他這妻甥看起來頗具清貴之姿,卻跟著他這個田舍漢,不免給這些目光毒辣的黑店從業者以“家破人亡遠投窮親,身上想必有些余財”的暗示感。
姬縉的玉佩便是在那第二家黑店里丟失的。
他說完自己的經歷,不禁問少微:“姜妹妹來時也遇到了那家黑店,可少了什么東西沒有?”
少微便也云淡風輕地將自己的經歷明。
姬縉愕然。
所以,他被洗劫去的玉佩,竟被店家反手上貢給了姜妹妹一行?
姬縉捧著這失而復得的玉佩,久久才回神。
君子無故,玉不去身。更何況這塊他自幼攜帶的玉佩是他父母親留給他的念想,意義遠超這玉佩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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