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后他被傅子翰恥笑:“那么多美人投懷送抱不要,偏偏要去纏著那個對你不理不睬的歌神裴清。”
“滾,”厲逍臉上一層薄薄的羞赧,拿著沙發上的抱枕朝他扔過去,“你懂什么!我這是崇拜,崇拜!”
“切!”傅子翰不齒他,“搞得比追姑娘還勤。真想接近他?我可以搞到他電話號碼。”
厲逍立刻就像快要見到魚的貓,眼睛都亮了:“真的?!”
“前提是……我要跟你們公司的云修合作一次。”傅子翰眼睛笑瞇瞇的。
“沒問題!成交!”毫不猶豫,興奮不已。
傅子翰跟云修去日本合拍電視劇了,而他也如愿以償的拿到裴清的手機號碼,卻沒想到歌神的“手機號碼”就跟燙手的山芋一樣,他不知道要不要撥通,要不要發短信。
他的手機是很酷很時尚的那一款,可是厲逍卻天天只盯著電話簿的那一欄:裴清,還有他的號碼。無數次想打過去跟對方說什么,哪怕只是對方一個冷淡的“嗯”,無數次想傾述自己對對方的崇拜,哪怕對方根本不把他放在眼里。
但是,他就是這么沒用。
別人在圈子里混得戰戰兢兢的時候,他豪氣沖天,殺伐果決,可是別人愛情甜蜜,他卻連一個電話都不敢撥過去,擔心裴清因此對他產生了厭惡。
他帝王般的大哥厲睿察覺到了他的變化:“要是你不想輸他,我派人去找歐美那邊音樂制作人。獲過格萊美獎的。”
“不,不需要。”可是出乎厲睿意料之外,厲逍沒有之前那種非要戰勝裴清不可的銳氣,反而發自內心崇拜,眼神晶亮,“他的確是唱功過硬,歌壇神話。我,比不上他。”
厲逍不知道要怎么才能令裴清對自己刮目相看。
他日日夜夜的寫歌,日日夜夜的作曲,夜幕降臨,繁星滿天,他就盯著手機上裴清的那兩個字,彈著電吉他,唱他對他的仰慕,唱他對他的傾倒,唱他對他的崇拜,唱他對他的狂熱。
剛進入娛樂圈的時候,他希望他就是這個唱片界的第一,所有歌迷粉絲愛他敬他為他瘋狂,可是到現在,他竟只希望自己的歌能夠被裴清一個人聽到就好。這個世上,其他所有人加起來都沒有他的一個眼神來得重要。
虛榮,名利,不可一世的光鮮。
他現在通通都不要,只要那個清冷疏離的人,眉眼冷漠的人,回過頭認真看他一次,回過頭,聽他唱一首歌。
厲逍一直認為,他生命里只有兩件事最重要,一個是自由,一個是音樂。
而在這音樂的國度里,裴清成了他的一切。
他終于撥通裴清的電話。
那道又熟悉又陌生的聲音冷淡說了一聲:“喂?”
厲逍渾身的血液都在奔流,又緊張又期待,他就像是豁出一切的騎士,只想等著他的君主贊美。就在裴清沒有耐心準備掛斷電話的時候,一段重金屬風格的電吉他solo從手機另外一端響起。這一段solo,厲逍投入了整個身心,全心全意,如果說《天神降臨》里裴清圣潔清冷的嗓音足以分海墜星,那么此刻,恢弘激昂的音樂足以劈天開地,日升月沉,厲逍開始唱,他不知道此刻裴清是否有聽,但是他只想把心中的火熱,心中的熾熱唱出來,沒有電子音合成,沒有技術處理,就是一個少年心中迸發最激烈感情的歌,就是一個少年為其深深傾倒的曲,酣暢淋漓,濃烈鮮活!
厲逍一曲唱完,大汗不止,氣喘吁吁。
他的劉海已汗濕徹底,胸膛起伏不定,唯獨一顆心跳得火熱。他從沒如此認真的去做一件事,他從沒如此熱切的去做一件事,而今晚全部豁出去了。
他閉上眼,不想去看手機那一端是否已被關掉。
過了半晌,就厲逍的心一點一點涼去的時候。
手機那段熟悉而陌生的聲音開口評價道:“聲線單薄,但是勝在感情。”
冷冷清清的語調。
但是卻如同全世界最洪大的喜悅狠狠擊中了厲逍的心。
漫天的欣喜剎那間淹沒了他。
厲逍瞳仁放大,漂亮漆黑的眼睛里仿佛有萬種星芒閃動,他撲過去抓住手機,牢牢的,聲音激動:“下個月我會開演唱會,請你、請你一定要過來聽!”
裴清沒有答復。
既沒有說好也沒有說不好。
厲逍忐忑不已,但是演唱會的排練卻鼓起了十足的干勁。他原本囂張任性,在國外如此,回國之后更是變本加厲,覺得自己受歡迎有人氣是命中注定,因此做任何事都是率性而至,很少認認真真、踏踏實實。
但是這一次,所有的工作人員都發現,厲逍改變了不少。
演唱會非常消耗體內,以前讓厲逍健身鍛煉他時常半路開溜,而現在每天跑步三個小時,從未偷懶。請的dancer也是認真配合練舞,而不是以前興趣來了才跳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