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你辦得到了。”李琳道:“犯不著再跟他們合作,趁機別簽了,跟他們商量買下所有版權吧。”
江婉仍很躊躇,低聲:“……不必了,繼續留在那邊吧。”
“你傻啊你!”李琳急忙勸道:“你如果將所有版權買過來,你的作品所有版權就都在你自己手里了。以后有機會買賣版權,盡數都屬于你自己,不用再跟日報編輯部瓜分稿費了。”
江婉搖頭:“倒也不甚在乎。畢竟當初沒有你和日報編輯部的伯樂之恩,我的作品也不可能賣得那么好。后續能在港市那邊賣影視版權高價,也是在意料之外。我已經夠滿足了。”
“哪里啊!”李琳皺眉:“沒有你的好作品,編輯部賣個屁呀!前提是有好作品,才可能有后續。”
一旁的黃河水呵呵笑了,道:“怎么聽來聽去好像是伯樂和千里馬的關系啊。”
“嗯。”賴心善趕忙附和:“千里馬常有,而伯樂不常有。小婉是很認可伯樂的作用的。”
李琳白了他們兩人一眼,道:“沒有千里馬,伯樂再多也沒用。有千里馬,遲早能被發掘出來。現實是千里馬不常有,伯樂只有相出了千里馬,他才能叫‘伯樂’。”
“哎!”黃河水搖頭:“小李,你這觀念偏頗了呢。剛才小婉也說了,當初如果沒有日報社和你的知遇之恩,她的作品可能會被埋沒掉。現在版權賣了一回又一回,她為了報答當初的知遇之恩,覺得仍按老合同的方式分成。沒必要買下所有版權,什么錢都靠自己賺。”
“情況不一樣啊!”李琳反駁:“有錢賺,誰不愛。能有更多的錢賺,誰不要?當初她是迫不得已,因為她沒法子擁有全部版權,只能跟日報社合作。可她現在有選擇權了啊。如果一并買下來,以后要怎么賣怎么合作,錢都歸她自己了。”
賴心善轉了轉眼睛,低聲:“小琳的意思是,版權都攥在自己的手里,以后要怎么發展怎么開發,都可以自己做主。自己有主動權,會自由許多的。”
“是啊!”李琳再度強調,“港市那邊的版權是買了去,可大陸這邊還有翻拍的可能。只要有電影公司或戲劇院愿意投資,以后指不定還能賺多一把。”
江婉卻不甚感興趣,搖頭:“不了,這兩本便算了吧。以后我還會接著寫作品,到時版權會在出版社這邊,算是全歸自己。至于之前的,還是照舊吧。”
有些合作是互惠互利的,過于圖利的話,便合作不來了。
在她看來,有些錢得大家一起賺,方能有更長遠的未來。
比如上一次兩部武俠劇之所以能在港市那邊的影視市場賣出了高價,得益于日報社那邊的熱情舉薦。
若是在自己手中,京都跟港市相隔數千里,哪怕推薦宣傳再多,估計也是石沉大海,沒什么相應。
所以,她寧愿這兩部作品留在那邊。
“我對版權這方面的買賣一點兒經驗都沒有,攥在手中,攥得緊緊的,最終可能會被自己攥沒。與其冒險圖大利益,還不如維持現狀。”
李琳聽到此,郁悶嘆了嘆氣。
“作品是你的,你自己不樂意就算了。我這么建議,也是為了你好。”
“我知道。”江婉笑開了,“好作品得有好伯樂,當初沒你這個伯樂,我的作品連見報的可能都沒有。都已經是老作品了,能有收入便最好,沒有我也不強求,任之隨之吧。”
李緣贊同小徒弟的做法,溫聲:“確實不用執著太多。一本萬利的生意極少見,生意互惠互利方能長久。圖一時的暴富,還不如抓住長遠的細水長流。”
“可能沒了。”江婉搖頭:“都好幾年的作品了,老掉牙了。”
李琳提醒:“古武俠不用擔心太老,這個題材只要漢字不荒廢,永遠都可能被看中。”
“看中的時候,我還是有得分成啊。”江婉笑道:“我不貪心的,錢還是得大家一起賺。”
“行吧行吧。”李琳不再勸她,“那你就跟編輯部簽,順道提醒他們給你寄多一份原件過來,一式兩份,他們一份,你這兒一份,省得以后出了意外,跟我這次一樣掰扯個沒完沒了。”
“好。”江婉道:“聽你的,我叮囑他們寄多一份過來。”
賴心善見她們聊了一段落,麻利將新一期的定稿取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