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鄭小軍為什么偏偏找崔明義開這個“搞煤”的證明?公社主任是管這個的嗎?是不是有點殺雞用牛刀?
第二,就算是搞煤,需要空白介紹信嗎?這里面的操作空間太大了!
第三,也是最重要的一點,鄭小軍那句沒頭沒腦的指控,絕不會是空穴來風!他為什么偏偏只說了這一句就又沉默了?是想拉崔明義下水?還是……在傳遞某種信息?
審訊暫時中止,崔明義被帶下去嚴加看管。
李科長和趙振國走出審訊室,李科長低聲而快速地對收下說道:
“立刻做三件事:第一,核實崔明義所謂‘被要挾的把柄’究竟是什么;第二,也是最緊急的,立刻順著‘空白介紹信’和‘搞煤’這條線去查!
重點排查鄭小軍近期使用公社介紹信接觸過的所有單位,特別是與爆破物可能相關的場所。
第三,查一查鄭小軍最近接觸過什么人,社會關系都有哪些,務必是要查清楚,他說的‘晚了’,到底指的是什么!我懷疑,他們可能還有我們不知道的后手!”
——
調查重點很快鎖定在鄭小軍去過的位于縣郊的國營煤礦。
調查人員沒有聲張,而是以安全生產大檢查的名義,調取了近期的物資出入庫記錄,并分別、單獨地與倉庫管理人員、保衛科人員以及當班礦工進行了細致談話。
起初,礦上口徑一致,都表示炸藥管理嚴格,沒有異常。
但一名經驗豐富的老公安在詢問一名年輕倉庫管理員時,察覺到對方眼神閃爍、辭含糊,便加強了政策攻心。
在強大的心理壓力下,這名管理員最終崩潰,哭訴道:
“我說!我說!是……是丟了……丟了五公斤硝銨炸藥和幾枚雷管!但我……我怕追究我監管不力的責任,要丟飯碗,就……就沒敢上報,就以儲存條件簡陋,炸藥卷受潮無法使用的理由,自己把賬目給平了……”
礦上丟失炸藥的情況終于水落石出!這條關鍵信息被火速報回。
李科長拿到這份確鑿的證據,精神大振!他立刻親自提審鄭小軍。
在鄭小軍依舊頑固沉默時,李科長直接將煤礦管理員的證和初步核實的證據拍在了他面前。
“鄭小軍!還想抵賴嗎?煤礦的炸藥是你偷的!利用的就是崔明義給你開的那張空白介紹信做掩護!
人證物證俱在!你盜竊國家管制爆炸物,這是什么性質?!再加上制造滑坡、企圖殺人!你以為不說話就能蒙混過關?現在擺在你面前的只有一條路,老實交代所有問題,包括指使你的人!”
面對這突如其來的、指向明確的證據,鄭小軍卻一直維持沉默的外殼...
——
與此同時,在另一間詢問室,趙振國正和崔明義坐在一起,氣氛不像審訊,更像是一種老熟人之間的交談。
趙振國甚至給崔明義遞了一支煙,并幫他點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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