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挪用的資金,也是給了其他副市長分管的工作,那些副市長怎么會反對?
其他人都默不作聲,張恪清忽然開口問道:“周市長,我在黨校學習的時候,恰好學到了一些相關的知識。”
“比如財政性資金的支付,應當堅持按照財政預算、分月用款計劃、項目進度和規定程序支付的原則,不得擅自改變支出用途。”
“各位應該也都學過吧,不知道我記錯了沒有?”
周長青臉色變了,盯著張恪清說道:“恪清同志對財務方面很是熟悉啊,但你肯定沒有學全,其中還包括了一條確需做出調整的,必須經過本級政府財政部門同意。”
“現在財政局已經同意了,并打了報告,我已經簽字,還有什么問題嗎?”
財政局長是他的人,財務方面怎么操作他會不如張恪清?
又不是上級撥下來的專款,怎么就不能挪用了?
他開了市長辦公會,有會議紀要,少數服從多數,那就不是擅自改變支出用途,就算是張恪清告到省里,他也不會有事。
張恪清聽到這些話,并沒有著急,或者生氣的情緒,很平靜的反問道:“周市長,那么還有一條您可能沒注意到,不得辦理無預算、無用款計劃、超預算、超計劃的撥款。”
之所以市里錢不夠用,就是因為周長青讓財政局劃撥了許多無預算、無用款計劃的撥款,這點周長青怎么解釋?
“這些財政局那邊都有用款計劃,你來的太晚,可能不夠了解,回去多看看文件再說話。”
周長青轉過頭,不再理會張恪清:“其他同志還有什么意見嗎?”
年度計劃是沒有,但財政局那邊補了月計劃,怎么就不行了?
他這么做,還不是想廬市經濟能增長更快,將來賺到更多的錢,讓廬市發展更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