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期間,吳玉玲告訴我,那天晚上偷襲我的人已經被公安機關抓住。
我奇怪的問大晚上的我作為當事人都沒有看清他的長相,公安機關怎么會知道就是那人。
吳大少婦告訴我,那家伙是一個偷電瓶車的毛賊,前天晚上又要來作案,結果點背,恰巧遇到巡邏的警車,被逮了個正著,在派出所里,這家伙將所有的事情都坦白個清清楚楚。
這小子作案十幾次,這一次被審問個底朝天,估計案件清楚后,至少會被判個幾年。
原本這偷襲我的孫子被抓起來,應該是一件值得高興的事情,我卻有些高興不起來,畢竟以前我認為這件事情與那監控器材失竊的事情之間應該有因果關系。
現在看來是鬧了個烏龍,兩件事之間沒有什么聯系,完全是一個巧合,這讓我受傷的意義一下子降低好幾個檔次,真他娘的不爽。
住院費花一萬多,有吳玉玲出面上報,給我報銷兩萬塊,那物業辦公室的馬主任倒也世故,沒有在這種枝節小事上糾纏。
實際上我知道,這馬主任對于保安部是有些成見的,尤其是監控器材失竊后,這種跡象更是明顯起來,上一次假惺惺的來醫院看我說的那一番話,就是明證。
不過他也是深諳人情世故的,他人到中年了,也不過是一區區科級干部,而吳大少婦比他年輕將近二十歲,雖然只是副科級,但前途可比他光明多了,他也不會明目張膽的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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