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委會嘛,大家都知道,決定的都是大事,畢竟這是重要的會議,在大溪市來說就是大會了。
然而,大會決定的大事,其實是開小會就決定了的。私下里,市官員市長什么的,都提前溝通交換過意見,基本上八九不離十的。
所以,官場也有個不成文的習慣:小會才真正決定大事,大會決定的都是小事。
比如,接下來的大溪市內任事調整這種大事,都是提前開小會決定好了的,只需要在常委會上提一提,表決通過一下,走個形式主義,也是一種儀式感。
提前決定好的人事調整,基本上沒有變數,除非是什么情況呢?那就是領導之間斗得很激烈,提前博弈達成的妥協結果,到了常委會上又有人變卦了。當然,這種事情,普遍上發生得很少。
在大溪市今天的常委會上,每個常委會對學習文件和精神都發發,這也是儀式感。
其實,文件主要內容到底講了啥,相關的精神又是啥,不需要研究,不需要討論,懂的都懂。
于是,常委們發了什么,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一定要發。哪怕是套文件套精神的內容,照著面前的紙質材料讀一下,也算。
只有這樣的儀式感之后,宣傳委才有說的,什么常委們就什么什么文件和精神熱烈討論等等。
發結束之后,人事任命這種大事,很快就進行完了。然后,關于秋季召開什么黨代會之類的決議,也是很快搞定了。
最后,整個會議要結束的時候,市官員還是發難了。
也不叫發難,但說是發難也無可厚非。